据《商务周刊》所知,2008年11月黄光裕突然被捕时,陈晓其实正准备从国美全身而退。根据国美与陈晓签订的协议,陈晓的总裁任期应该在2008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不是黄出事,肯定不会再续约的。”一名前国美高管告诉《商务周刊》,“2008年10月陈晓因为与人合伙炒欧元巨亏,而惹上了官司。那段时间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大量时间花在联络永乐旧部上,几乎每个周末都回上海。开会也经常不在,所以后期黄光裕对他有些失望。”
但就在这个时候,黄光裕夫妇“东窗事发”遭拘捕,先后退出国美董事会,作为总裁的陈晓临危受命接过董事长一职,国美宣布组成以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人为核心的决策委员会,和由11位国美高管组成的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当时黄光裕的妹妹、国美上海大区总经理黄秀虹担任了执行委员会成员。
随后,黄秀虹回北京出任国美母公司——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到职当天鹏润投资称,黄秀虹同时出任国美电器决策委员会成员。但随后国美电器却表示,公司公告从未作如此披露。7个月后,国美电器宣布原“决策委员会”改为“执行委员会”,成员仍为陈、王、魏三人,而原“执行委员会”不再保留。
这意味着在董事会已无代言人的黄氏家族中,唯一接近权力中心的黄秀虹至此也被彻底边缘化。知情人士透露,“此后她就淡出国美了”。“黄光裕案”进入司法程序后,为降低案件对公司的负面影响,国美在权力过渡中采取了与黄划清界限、淡化家族色彩的姿态,这在当时合乎情理,应该也获得了黄家认同。
于是,黄氏家族从法理上只剩下国美大股东这一个身份。但黄光裕这位从社会最底层辛苦打拼出来的,虽有万贯家财却长年不休假、每天工作15个小时,操劳过度至于英年脱发的全国首富,内心却从未真正打算放手国美,仅作为一名财务意义上的创始股东。“真正内心里,他从来没有准备交出权杖。”一名国美内部人士说,黄一向对于别人觊觎他的权力异常敏感。
狱中的黄光裕嗅到的第一次失权危险,也许发生在2009年4月黄光裕案一审期间,当时国美电器公司律师欲将“行贿罪”推给黄光裕个人。尽管最终法院判定的是“单位行贿罪”,但这之后黄光裕开始起用他的私人律师,不再通过公司律师与国美沟通。
2009年5月初,案件较为明朗之后,黄光裕从羁押地发回两封亲笔信,针对国美正在进行的融资事宜指示国美管理层:公司缺钱,可以降低股权,但不能放弃控制权。谁的“控制权”?事后陈晓在年报发布的记者会上指出:“这场争斗本质上是黄先生在失去人身自由之后,仍旧在谋求对公司的控制权,而不是所谓‘陈黄之争’、‘股权之争’和‘利益之争’。”
强势掌控在以往的权力结构下自然名正言顺,然而,时间是魔鬼,此时的国美管理层却已在心理上完成了身份转换。一位国美高管后来对媒体说:“以前这个管理团队是执行层,但黄出事后我们必须向决策者的角色进行转换,现在他身在狱中还希望我们能继续对他言听计从。”
事后来看,以上对黄氏“控制欲”的反弹很可能不是孤例。在黄光裕入狱的半年时间里,管理层殊为不易的引领国美走出危机回到正轨,也足以树立他们主人翁的自信。信息沟通不便的情况下,黄依然如故的就融资事宜发号施令,也许还有指责怪罪,管理层却认为自己完全没有必要接受这种耳提面命、指手画脚。
后来陈晓一再强调,客观条件使管理层无法就贝恩入资的情况与黄进行全面沟通,“具体的条款不可能让他知道,我们的司法体系不允许一大堆文件拿去让他看,就写个条子告诉他有这件事情发生了”。而在黄光裕方面,并不认为沟通障碍有那么大,“先斩后奏”的递纸条方式肯定令他不爽。黄家代言人对《商务周刊》说:“主要是看你想不想沟通,想沟通你可以通过律师啊,律师见面是不受限制的,而且警方还专门开辟了一条特殊通道供大股东处理公司事务。”
可能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陈晓的主观上。他认为这种沟通根本没有必要,就像陈晓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在当时那个时点上,我们不需要征求他的意见。”的确,从公司章程和注册地(英属百慕大群岛)的法律角度,黄光裕已非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引资是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可以不告知黄光裕具体事宜。
2009年6月22日,贝恩资本以15.9亿元可转债注资国美,有权转为10.8%的国美电器股权。对于最后的引资结果,黄光裕主要不满两点,一是他认为引资额度太大以至于会稀释他的股权;二是条件过于苛刻。“当时大股东也向陈晓他们推荐了多家投资人,条件远比贝恩宽松,但陈晓总是以没时间为理由,见都不见这些投资人。”黄家代言人说。
据报道,2009年2—5月国美与贝恩谈判时,黄光裕并无异议,甚至还曾亲笔承诺不参与供股,但当时他只知道融资的基本条件,而不了解具体条款。黄家代言人称:“引资之前,黄家从其他渠道了解到一些情况,对与高管激励捆绑、贝恩的董事人数、违约条款等表达了疑义,但反对意见未被采纳,具体条款是在签约完成之后才看到的。”
引入贝恩之后的当月,国美提前完成淘汰100家落后门店的计划,2009年7月7日又公布国内家电业界最大的股权激励方案,这两件事都有违黄光裕意志,且未经知会他。加上之前的种种迹象,原本多疑的黄光裕已对管理层感到不信任,他决定有所行动。随后,黄在二级市场出售股票筹得5.49亿港元,参与认购贝恩进入之后的股票配售,以近34%的持股比例锁定国美第一大股东地位。
知情人士称,之前黄光裕在亲笔信中承诺不参与供股,结果黄通过一抛一买,既获利又成功增持股份,有机构投资者就此询问国美,“不是‘去黄’吗,怎么还增持了?”对此黄家代言人坦承:“那时候大股东实际上就有所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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