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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迄今为止,公认对于“公司”最经典的定义是科斯的“公司就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现代公司的基本架构源自两层“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即出资人(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代理自己的权益和主张;董事会再委托经营管理层作为自己权益和主张的代理人。所谓“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的意思即是,被委托方(代理人)有责任和义务依照委托方的主张行事,否则委托方即可收回、撤销代理人的代理资格。

  问题在于,当公司股权分散化,不同的股东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主张相互打架时,他们的共同代理人——董事会和高管层应该听谁的?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答案是:这没办法,只有股东们凑一块举手表决。

  关于陈晓所指责的“控制”,同样也可理解为“约束”,说到底是一种主张和意见的排他性满足。两方对于一件事有不同的主张,按照甲方的意见处理便叫做“甲控制”,按乙方的意思办就叫“乙控制”。所以这是一种事关权力分配的“零和博弈”关系,重要的是形成一种权力的制衡。

  而现代公司治理几百年下来博弈出的“稳态”制衡关系便是,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要求和约束公司代理人按照自己的主张和意见行事,是其资产所有权的衍生权利,当然,这种权利要求须按照契约约定的游戏规则来行使,比如超过一定比例的股东有资格提请召开股东会通过相关决议;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可以拒绝向股东(而非股东大会)披露特定信息或其他要求等等。

  因此,公司治理术语中从来没有“股东控制”的说法,因为股东约束代理人和无条件撤销代理人资格是基于自己财产权的天然权利,但却有“内部人控制(Insider Control)”:在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前提下,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即内部人)手中,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不一致,经营者利用经营职权和信息不对称控制公司,损害所有者利益。

  “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极易发生,比如美国的一桩著名案例是,由于上市之后股权极度分散,迪士尼公司的创始家族尽管对CEO埃斯纳不满,但埃斯纳笃定创始家族难以召集足够的票数召开股东大会赶他下台,有肆无恐的控制了公司20年。最终创始人沃尔特·迪士尼的后人登报号召吁请全国迪士尼股东,最后居然拉到了45%的选票,终于得以召开股东会罢免了埃斯纳。

  回到国美一案中,黄光裕出于自己私产的保值增值目的而要求和约束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按照他的主张行事(比如融资额度、条件、董事人选任免、维持股权比例等),这是他的权利。同样,其他股东也都有此权利。实现这一权利的工具便是自己手中持有的股票和投票权所具有的话语权。

  陈晓指责大股东黄光裕意图“控制”公司,然而,董事会和管理层如果拒绝股东甚至股东会的主张,那么股东比陈晓一方更有资格指责对方“控制”公司。陈晓声称董事会否决股东会的意志,是为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但问题在于作为股东会代理人的董事会有没有资格认定自己的决议更反映全体股东利益;其次,并没有足够多票的其他股东站出来反对大股东的主张(贝恩当时还只是没有投票权的债权人)。其实是委托人还没有发出主张,委托人之间还没有吵起来,却已“被代表”去打了一架。

  至于陈晓所说的“工具化”,据公开报道,他可能是指两层意思,一是之前使黄光裕夫妇获罪的关联交易,以及黄违规减持国美股份遭香港证监会调查的事。事实上作为一名董事长,他不应该以法律此前已经追究和惩罚的罪行为理由,防范还未发生的罪行。黄不管被判何罪,他作为大股东的一系列权利仍和从前无异,这是常识。而且,一名为关联交易、操纵股价而付出了14年自由的昔日“首富”,再次去触碰法律底线的可能性大吗?

  陈晓的另一层意思可能是指媒体披露的,黄光裕曾期望陈晓主持董事会,利用供应商关系、公司行业影响力等,强迫公司与自身利益捆绑,达到减轻其个人刑责的目的。果真如此的话,陈晓应该将此重要信息告知所有董事,以争取影响股东们的选票走向,或者举报黄妨碍司法公正,但直到目前为止陈晓似乎还没有公开对他如此有利的拉票信息。

  陈晓的观点还有一个隐含意思,是把家族企业与“公众公司”相对立,似乎家族企业一旦上市就一定要脱离家族的控制才更有前途。翻开公司史,全世界最长盛不衰的公司比如通用电气、西门子、IBM、杜邦、ABB、埃克森美孚、爱立信、福特、菲亚特等等,它们都是上市公司或股权分散化的“公众公司”,或者起诉黄妨碍司法公正,但它们的背后全都是爱迪生、沃森、杜邦、洛克菲勒、瓦伦堡、福特、罗斯柴尔德等家族在掌控,而且这些家族想方设法世袭的控制这些公司,比如瑞典的瓦伦堡家族曾经只持有伊莱克斯公司4%的股份,却拥有94%的投票权;拥有5%的爱立信股票,却拥有38%的投票权。

  世界上成功的CEO无数,但和创始股东或控股股东死磕,又大获成功的,似乎找不出来。杰克·韦尔奇、郭士纳、阿尔弗雷德·斯隆这些杰出的CEO都在自传中很清醒地界定了自己职业经理人的定位,从未试图居功挑战公司创始家族的权威。相反,我们倒是可以找出一大堆驱逐创始人、死磕大股东的职业经理人导演的各方皆输的结局。比如联合他人撵走了乔布斯的斯库利和苹果公司,不尊重创始人家族的女强人卡莉及她领导的惠普公司,排挤高尔文家族的明星CEO詹德和陷入泥潭的摩托罗拉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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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周刊  伊西科 冯禹丁 责编:筱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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