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力集团最近三年一期的简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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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之内受处罚及诉讼、仲裁事项
最近五年之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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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高力集团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髙力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仕军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批准程序
一、高力集团受让长百集团股份的目的
高力集团本次拟受让长百集团12.99%的股份,成为长百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主要目的是整合高力集团和长百集团的优势资源,在进一步做大做强长百集团的零售百货主业的同时,拓展上市公司产业链,进入汽车后市场业务,实现优势互补,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的投资者。
从2004年起,我国进入了第三次消费高峰。与前两次消费高峰相比,本次消费景气周期的驱动因素更为强劲,也更为持久。专家预计在未来5-10 年内,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都有望维持在14%-18%的水平,为零售百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Euromonitor的预计,2006-2010 年中国百货市场将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销售额从2005 年的3,970亿元增长到2010 年的6,85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2%,高于2000-2005 年9.5%的复合增长率水平。基于高力集团下属子公司长春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拥有长春市商业中心核心商圈的商业开发土地储备,以及长春市净月潭旅游开发区商业开发土地储备,高力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拟通过以资产认购长百集团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注入高力集团拥有的百货商业地产类资产以及汽车后市场开发与运营类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给投资者带来稳定的收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中履行的相关程序
2007年11月24日,高力集团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受让合涌源发展及其关联方所持有的长百集团3,050万股股份。
2007年12月10日,高力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受让合涌源发展及其关联方所持有的长百集团3,050万股股份。
2007年11月24日,合涌源发展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转让其所持有的长百集团2,800万股股份。
2007年12月10日,合涌源发展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转让其所持有的长百集团2,800万股股份。
2007年11月24日,合涌源投资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转让其所持有的长百集团250万股股份。
2007年12月10日,合涌源投资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转让其所持有的长百集团250万股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前,高力集团未持有长百集团股份。
2007年12月12日,合涌源发展、合涌源投资分别与高力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合涌源发展、合涌源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将其持有的长百集团2,800万股和250万股股份转让给高力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高力集团将持有长百集团12.99%的股份,成为长百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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