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力集团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力集团股东为自然人高仕军先生和何虹女士,双方为夫妻关系。其中高仕军持有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74.60%的股权,何虹持有高力集团25.40%的股权。
高仕军:江苏省盐城市人,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7月创办高力集团的前身盐城市亚大广告有限公司,现任高力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高仕军先生现任南京市政协委员、盐城市政协常委、江苏省工商联常委、个体私营协会副会长、家具装饰业商会副会长、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等职。
何虹(原名何红):江苏省盐城市人,1990年—1997年就职于盐城海悦大酒店;1997年至今就职于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
高力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
高力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仕军先生除持有高力集团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二)高力集团控制及参股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力集团拥有14家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该14家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可分为百货商业开发与经营、汽车后市场开发与运营、现代家居市场开发与运营以及其他业务等四大类。
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1、长春东方联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前身为长春东方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高力集团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证券、期货除外);批发、零售百货(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须凭有关审批许可经营)。
该公司主要从事商业百货和住宅地产开发及其他投资业务。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紧邻长百大楼17-08-02地块的1.4万平方米土地(含长春原市政府大楼房产)储备、东方联合置业100%的股权。东方联合置业的主要资产为位于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3宗土地储备,分别为02036-1和02036-2号两块土地的32,085平方米的商业用地、288,766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和201,265平方米的商业用地。
该公司规划17-08-02地块将用于开发东方购物中心项目,02036-1和02036-2号两块土地将分别用于东方Shopping Mall项目和东方花园城项目。目前上述土地正在进行前期开发。
2、长春高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本25,000万元,高力集团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以汽车产业为主的铺面租赁与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该公司主要从事中国北方汽车贸易城项目的商业地产开发与运营。中国北方汽贸城位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核心位置,项目总规划面积约130万平方米,共分二期开发,其中,项目一期建设用地32.53万平方米正在开发中,部分商铺已开始销售。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汽车后市场综合交易平台。
3、扬州高力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本7,500万元,高力集团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经营范围:汽车、汽配市场投资、经营,汽车、汽配展览、展示、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汽车、汽配市场建设及其摊位销售、租赁和配套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除外)。
该公司主要从事扬州高力国际汽车城的商业地产开发与运营。该项目目前已完成一期8.78万平方米面积开发,为扬州市唯一的成规模的汽配交易平台、政府规划指定的4S店集中区。开发后的商铺用于出售和出租。
共11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责任编辑:linkma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