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华联综超;乙方:华联股份;签订时间:2014年1月27日。
2、变更交易方式
公司通过股权购买交易的方式间接收购目标物业;以股权购买交易得以完成为前提,双方无需按照《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店之房地产转让协议》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寨路店之房地产转让协议》转让目标物业。
3、设立目标公司
华联综超应以目标物业及部分现金(如需)作为出资尽快设立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均由华联综超承担。
4、股权购买交易
目标公司设立当日,双方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尽快办理目标股权过户手续。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等于双方于2013年4月25日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协议所确定的目标物业转让价格与现金出资(如有)之和。
(三)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它安排
股权购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对目标物业实施装修改造。待装修改造完成后,华联综超将租赁合肥金寨路购物中心及武汉中华路购物中心中的部分场所用于超市经营,公司将促使目标公司与华联综超按照市场价格公平协商确定具体租赁面积、价格及期限等租赁条款,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并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 股权收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变更协议》,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等于目标物业转让价格与现金出资(如有)之和,其中,目标物业转让价格与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披露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一致。
中企华于2014年1月17日出具了《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1010号),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目标物业进行了再次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合肥金寨路店物业的评估价值为31,407.72万元、武汉中华路店物业的评估价值为22,067.89万元,与目标物业转让价格相比目标物业未发生减值。
(五) 收购华联综超以合肥金寨路店物业出资所新设公司之股权并对合肥金寨路购物中心进行装修改造的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华联综超签署的《金寨路店变更协议》,华联综超将以合肥金寨路店物业及部分现金(如需)作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将该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转让予公司,转让价格等于双方于2013年4月25日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协议所确定的合肥金寨路店物业转让价格与现金出资(如有)之和。公司将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864万元支付相当于合肥金寨路店物业转让价格的价款,并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当于现金出资的价款。
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28万元向持有合肥金寨路店物业的全资子公司增资,该子公司将以该等资金用于合肥金寨路购物中心的装修改造工程。
2、合肥金寨路店物业的基本情况
合肥金寨路店物业包括华联综超拥有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1090号的房屋建筑物(包括房屋所有权及房屋内的附着物)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信息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合肥金寨路店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3、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未改变公司收购合肥金寨路店物业资产并对该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实质,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可参见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 收购华联综超以武汉中华路路店物业出资所新设公司之股权并对武汉中华路购物中心进行装修改造的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华联综超签署的《中华路店变更协议》,华联综超将以武汉中华路店物业及部分现金(如需)作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将该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转让予公司,转让价格等于双方于2013年4月25日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协议所确定的武汉中华路店物业转让价格与现金出资(如有)之和。公司将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1,695万元支付相当于武汉中华路店转让价格的价款,并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当于现金出资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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