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占15.12%
事实上,美团当前的麻烦事儿不仅仅是支付。
O2O竞争激烈,美团试图通过上线支付业务提升竞争力的尝试被迫暂停。
然而,美团近期摊上的麻烦事儿还不仅仅于此。
就在熊万里举报美团之前,中国之声《新闻纵横》的报道还称,有人举报美团涉嫌开黑作坊,一家名为天外飞鲜的餐馆在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美团外卖平台从事餐饮服务业务。
而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称,3月10日,北京市稽查总局联合海淀区食药监联合执法,取缔了藏身在学院南路的6家从事网络售餐服务的无证餐饮企业,还清理了“饿了么”“美团”等平台广告。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执法中搜集的信息,约谈提供问题外卖餐饮的相关网络平台,严重失责的或将处以5万到20万元的罚款。
这并非美团第一次因为平台内有无证餐饮企业而被查。2015年10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查处了多家在网络平台售卖食品的非法营业商家,执法人员对一家“卤水店”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店负责人无法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人员甚至连健康证都没有。在现场,执法人员却发现了该店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
但关于此事,美团方面并未回复。
媒体报道分析
媒体在报道中大多是基于熊万里律师的举报,探讨美团支付是否属于第三方支付,是否涉嫌违规。
不少媒体报道认为,美团支付涉嫌违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3.400, -0.04, -1.16%)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美团网推出银行卡支付,应被认为是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须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这跟美团网是不是为平台外的第三方提供服务没有关系,关键在于它实际上形成了资金沉淀、有了资金池,那么就是第三方支付,就应该是在有牌照的情况下进行。”郭田勇说。
《证券日报》在题为《美团“困局”:业绩遭质疑 涉险支付领域前途未卜》的文章中,援引未具名的法律专业人士的话称,认定平台方是否从事了支付结算业务,最简单的评判标准就是:第一,是否帮助交易双方转移资金,在资金转移过程中形成了资金池;第二,是否交易双方与平台方隶属于不同法人主体。该人士认为:“美团其实已经实质上从事了支付结算业务,但是又没有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对于这种情况,从司法层面来说就是‘非法从事支付结算罪’。”
也有观点认为美团并非违规。
《华夏时报》在报道中援引汉坤律师事务所陈达飞律师的观点称,O2O平台跟其他电商公司一样,必然需要在线支付手段的支持。用户通过O2O平台进行在线支付,并不表明平台就是从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要不然所有的O2O平台、其他电商或者通过网路收取费用的公司都应该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了。显然,美团网为客户提供多种便捷的在线支付手段是其主营业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符合行业标准。
此外,德弘资产管理公司创始人陈宇则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能说美团是在打擦边球,很难界定是否属于第三方支付,这个只能看央行的表态。
监管层对美团支付一事的态度是怎样的?
财新杂志在报道中则引用央行支付司有关人士的言论称,若律师熊万里举报内容属实,则美团确实属于违规,但是还需要看美团和用户协定的细则再作判定,“至于是否涉嫌非法经营罪,还要看相关法律如何界定”。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美团支付争议 逃票还是擦边球 美团支付业务陷争议 估值180亿美金将如何布局金融? 美团支付被举报涉嫌违规经营 美团支付遭律师举报 美团回应避谈牌照 缺失独特价值的美团支付 会变得可有可无吗? 搜索更多: 美团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