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他们每年签定合同以后,就是要求厂家给一个销售,奖励扣点,他们所说的就是奖励扣点,但是就销售比例来说呢,就像我们跟物美2011年签订150万的合同费,就是150万的销售数字,但是我们要给他返到15.47的销售奖励。
冯志平说,物美给他们设定的销售目标是150万元,按照15.47%的扣点,就是23.2万元,看似简单的返点,在冯志平看来,却感到十分气愤。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其实在这个点已经是死的了。
《经济半小时》记者:固定了?
冯志平:对,固定了,就是说咱们说你这15.47%,如果说我定了150万,那我现在完成300万,他也按照你300万的15.47%收,他并不是说,我这15.47就管你这150万,你再多销售300万,我就不收了,不是,这就是一个基数。
《经济半小时》记者:如果销售少了呢?
冯志平:销售少了也是按这个(23.2万)收,他不是按照你实际销售数字收。
冯志平给《经济半小时》记者看了金天坛公司和物美签订的协议书,关于超额奖励部分,净进货额是150万元,奖励率是15.47%。这份协议中并没有更详细的约定,冯志平解释说,如果实际销售超过了150万元,物美就按照15.47%来收取扣点,而如果销售低于150万元的话,23.2万元确实一分钱也不能少的,事实上,金天坛公司在2011年当年仅销售了65万元,而23.2万元钱早在签合同的时候就被物美直接从此前的货款中扣除了。
除了这些较多的费用外,物美还收取了新店开业费6万元,加上物流费以及罚款3.4万元,总共一年多的时间收取的费用达到了128万元之多。对于金天坛公司来说,不但110多万元的货款血本无归,还要再向物美缴纳十多万元钱,在这期间,冯志平多次找物美协商,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于是,在今年5月6日,金天坛公司把物美公司起诉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物美退还进店费、条码费、新店开业费、多扣的年度奖励费等费用共计126万多元。
去法院起诉后,冯志平拿着相关部门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提供给了法官,没想到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状告物美公司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但是因为在法院认可当中,这属于一个行业的规章制度,还不能说是法律法规,所以法院不予认可,相对来说,尤其是像我这种情况来说,就是想把这个按照不合理的费用向物美索取,让他归还的话,在法庭上方面,因为没有相对应的有利的法律法规他这一块不认可。
无可奈何之下,今年7月24日,金天坛公司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根据调解协议,物美公司支付金天坛公司货款47万元,支付后,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金天坛公司承诺:若仍有遗漏或为核对的业务往来票据、单据一律作废,金天坛公司放弃上述票据所代表的全部债权。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在这47万里头,还不在我们诉讼的120多万里头,其中在这100多万以外,我们还有14万,将近15万的货款呢。所以说实际上他就归还了我最后一个9月份新品的33万8,实际上就把那个退还我,其它的任何费用没退,因为法院不支持。
对于进场费,我们其实并不陌生,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家乐福等超市进入中国后,带来了在发展中国家的扩张模式,通过向供货商收取通道费、占压货款,赚取后台利润,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对进场费,刚才节目中也提到了,相关部门多次出台管理办法,工作方案,但供货商在维护权益时,这些竟然得不到认可,进场费到底能不能得到清理整顿呢?
继续聚焦中国流通困局,近两年来,以北京来说,超市收取进场费是愈演愈烈,有的供货商销售113万元货款,被收取的包括进场费、促销费在内的等等费用竟达到128万元,以至供货商不惜和零售商对簿公堂,进场费清理为什么这么难,真的整顿不了么。 共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物美创始人吴坚忠辞任董事长 或将投向公益事业 引发恐慌 物美卜蜂莲花接管方案或生变 物美跨界进军商业地产 出3亿在京拿地 卜蜂莲花证实北京门店停业 与物美整合或陷僵局 物美卜蜂莲花“联姻” 引发员工劳资风波 搜索更多: 物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