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律途径解约?
就此观点地产新媒体也特意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北京盛峰律师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律师李松表示,针对九龙山新旧股东之间的矛盾,关键点在于九龙山的工商注册信息是否已经完成变更,海航置业是否已经是获得工商认可的大股东、九龙山实际控股人。
其表示,如果通过查询显示海航置业已经是九龙山的实际所有人,那么在出席比例超过50%的情况下,可以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议案也是有效的,李勤夫方面应该按此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4月九龙山公布的2011年年报中显示,九龙山与海航的股权交易过户手续已完成。而目前九龙山所有对外的公开资料中都显示,海航置业已经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李松进一步称,即使真如李勤夫方面所称,海航置业并未完全支付股权交易的剩余款项,但只要股权交易的登记已经完成,这并不影响海航置业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所有人。而李勤夫和海航置业之间就只剩债权债务关系。
上述人士称,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勤夫只能通过法院追讨海航置业未支付款项,申请解除原股权交易协议,这样原股东才可以继续保有所有权。
“举个例子,以买房子来说,只要完成了房屋的产权登记,这个房子就是购房者的财产了,即使他没有如期支付购房款,卖方也不能就说房子还是自己的。卖方只能找购房者索要购房款,除非卖方去法院申请买卖无效。”李松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双方最好通过法院裁定交易及股权变更是否真实有效,从而可以明确股东会的议案是否应该执行。
事实上,在12月20日的公告中亦披露,此前海航置业一度欲退股,但未能如愿。
李勤夫方面称,2012年5月,海航置业(包括另外两家股权受让方)在没有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的情况下,向其提出,要求将已受让的九龙山A、B股股票退还,并签订解除协议。对此,九龙山董事会表示可以协商,但前提是需要征求税务部门及监管部门的意见。
为此,九龙山原董事会与海航置业分别向平湖市税务部门及浙江省税务部门咨询解除股权交易的税务政策。但最终,双方都一致认为已无法解除协议,同意原协议继续履行下去。
2012年6月,海航置业与九龙山原董事会方面商讨,提出剩余股权款项由平湖九龙山以委托贷款、无担保方式向海航置业提供资金援助,且不收取任何利息,或者进行分期付款。经多次Email、函件来往讨论,最终也无果。 (来源:观点地产网 作者:武瑾莹)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海航置业称九龙山涉嫌掏空上市公司 未来战略成迷 海航置业正式起诉状告九龙山 已立案受理 海航置业迷局:跑马圈地鲜有开发 监管部门高度关注海航置业“三套账本” 海航系资本运作玄机:海航置业财报迷雾引关注 搜索更多: 海航置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