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以6亿元的代价拿下淄博有限60%股权,大商股份的华北布局稳步推进。
大商股份今日公告,公司于1月17日与淄博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淄博股份持有的淄博有限60%股份。依据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双方确认淄博有限净资产为10亿元,公司本次收购的总价款为6亿元。
公告称,截至2010年12月31日,淄博有限所有者权益为8.3亿元。由此可见,大商股份所收购的60%股权溢价20%。
大商股份认为,完成对淄博有限的收购,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上市公司在华北地区的布局。资料显示,淄博有限公司旗下拥有淄博市最大、最成熟、知名度最高的数家百货公司,商业网点遍布全市、深入社区和乡镇,并辐射到周边其他各县、市,已在淄博逐步建立起密集的销售网络,形成鲁中地区的竞争优势。公司表示,本次收购完成后,淄博有限公司将依托大商股份的规模、品牌、管理、人才等方面优势,进一步改造提升,加快发展;而公司则将借助淄博有限成熟的店铺资源、优秀的经营团队,进军鲁中地区,加快在华北地区的开拓发展,巩固、完善 “华北店网”。
近期以来,各百货零售企业动作不断,或是跑马圈地,或是引进强援。王府井百货控股股东如愿引入中信产业基金、福海国盛、国管中心三大战略投资者;昆百大A拟增发募资3.2亿,收购新西南商贸100%股权;新华百货挺进宁夏市场,公司位于宁夏银川市解放街的建发现代城全面竣工,现代城店开始试营业。市场人士认为,在外部环境不景气、出口难以扩大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背景下,国家偏向消费的政策导向十分清晰,这将为零售百货业的未来发展提供重要的机遇。 (中国证券网 记者 魏梦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以人民币6亿元受让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淄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收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月17日与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淄博股份持有的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有限")60%股权。依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评报字[2011]第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双方确认淄博有限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00,076.62万元,公司本次收购其60%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6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收购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发表意见如下:本次收购项目是建立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交易内容客观、公允,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收购价格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公平、合理;收购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继续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强主营业务竞争实力,加快布局华北店网;同意本次资产收购行为。
(三)本次收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25号
注册资本:陆仟贰佰柒拾玖万贰仟贰佰元
实收资本:陆仟贰佰柒拾玖万贰仟贰佰元
法定代表人:王亮方
公司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家具、五金交电、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器材)、酒茶、纺织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装饰材料、机电产品、钢材、汽车(含小轿车)的销售;金银饰品的零售、翻新;烟、书刊、音像制品(有效期至2008年4月5日)零售;人民银行批准范围的人民币经营业务;服装干洗及保养;摩托车修理;房屋租赁;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数码摄影冲扩;家用空调安装;食品及主副食、裱花蛋糕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11年2月6日);停车服务;餐饮、住宿、公共浴室、蔬菜种植、茶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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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商网 责编:寄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