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玉华认为,文迪波现阶段采取的恰恰是“破坏性经营”方式。例证之一来自河南许昌。当地一家奶业公司原为太子奶的OEM供应商,太子奶陷入财务危机后,这家公司开始私自冒牌生产太子奶。
翟玉华说,高科奶业接手太子奶之后,这家公司就不断忽悠文迪波,因文不熟悉业务和相关情况,又不听李途纯一个多星期的苦言规劝,贸然拨付400万元给这家公司。有了这笔钱,这家公司开始到处招兵买马,将原太子奶大批销售人员收归自己门下,轻而易举地掌控了太子奶销售渠道。
结果,这家公司利用太子奶的销售渠道来销售冒牌太子奶产品,导致太子奶在河南市场的销售额从2008年的4亿元下滑到几千万元。
翟玉华还指责文迪波不结合太子奶实际情况,不顾及广大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不珍惜太子奶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以及由破产而将引发的各种严重后果,多次单方面对外宣布太子奶破产重组。
“甚至在市政府确定了太子奶不搞破产的基调后,他还公开接受数十家媒体采访,宣扬破产重组是太子奶的惟一出路,造成债权人大面积恐慌,直接引发了多起打架闹事等社会不稳定事件。”翟玉华说。
高科奶业属于强占经营管理权吗
“你是个替人看牛的,哪有私自把人家牛卖掉的道理?”翟玉华认为,高科奶业拒不移交经营管理权,主要是怕暴露自己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黑洞”,所以坚持要让太子奶破产,把李途纯羁押起来,就是为破产扫清障碍。
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文迪波又反复强调要搞破产重组,这成为李途纯要求收回太子奶经营管理权的主要理由。
早在去年7月1日,李途纯就向株洲市市长、副市长及相关领导递交了《太子奶不能走破产道路的报告》。这个报告说,太子奶债务涉及全国30个省市的上万债主,“全是身家性命血汗钱”,企业破产会激化与债主的关系,加之几千员工失业,会形成不稳定因素。
报告还说,一旦舆论炒作破产,“刚刚恢复信心的市场、经销商、消费者立即受到重创,停止消费、停止打款,销量再次急剧下降。重新恢复信心更为不易”。
去年7月26日和9月25日,李途纯又两次向有关方面递交报告,表达了由原太子奶创业团队全面接管企业经营事务的想法,从对品牌的感情、产品销售、资金筹措、债务偿还、投资引进、人才重聚等方面阐述了“除创业者外任何人不能同时具备不能同时做到”的六大优势。
但是,高科奶业一直牢牢控制着太子奶的经营权。李途纯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文迪波用尽谎言成功诱骗政府领导”。
去年12月,李途纯率领管理团队到市政府请命,请求重新接管太子奶以挽救当时危机局面,政府经过利弊权衡后同意了李途纯的请求,并由承租方和出租方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租金为每年5500万元人民币。”
今年4月,李途纯致函高科奶业,声称“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贵公司仍掌控、经营、占用太子奶集团30多亿元核心资产(尚不包括品牌无形资产)未付分文费用”。
这份函件还说:“目前贵公司仍掌控经营我方30多亿元资产(尚不包括商标、品牌无形资产),按照国家有关的资产(或贷款)利润率计算,贵方应付我方的费用每年不低于1.5亿元。贵方承诺只给付5500万元至今分文未付,显然严重损害我方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月31日,太子奶发布《太子奶集团收回核心资产和经营管理权的重要声明》,称高科奶业4月15日在一份声明中已公布变更为民营控股公司并已办好手续,且租赁合同早已到期,经确认的租赁费仅2000万元,租赁期间五大核心条款已全部违约,等等。因此,李途纯要求收回核心资产和经营管理权,并声称对21亿元债务终身负责。
6月7日,李途纯被株洲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带走”,直至7月27日被宣布批捕。
“这是个冤案。”翟玉华说,他8月份从一个朋友那里了解到太子奶的案情,就决定要尽全力帮李途纯一把。
“你是个替人看牛的,哪有私自把人家牛卖掉的道理?”翟玉华认为,高科奶业拒不移交经营管理权,主要是怕暴露自己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黑洞”,所以坚持要让太子奶破产,把李途纯羁押起来,就是为破产扫清障碍。
李途纯涉嫌罪名是否成立
赵秉志认为,太子奶和李途纯个人为了太子奶的生产经营,向太子奶的经销商和有关员工收取准备金以及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借款的行为,属于单位集资和民间借贷的性质,不具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特征,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即使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偿还或者归还,也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李途纯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捕。翟玉华认为,这个罪名根本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