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代表与李途纯等太子奶股东签字认可的《会谈纪要》和《资产租赁合同》,高科奶业的租赁经营行为“完全是对太子奶集团公司实行保护性经营,帮助其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
上述两个文件规定,承租人应提供太子奶的生产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满足新接订单的需要)所需的流动资金,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所约定的股权处置收益分配权原则也一并取消。所谓正常经营状态,则是指一年内销售额达到约12亿至14亿元。
“文迪波入主之后,太子奶生产经营加速下滑,2009年全年的销售收入仅为5亿余元,而公司2008年半年的销售收入都有13亿元。”一位高科奶业的销售人员说,“而且,公司流动资金全年缺乏,高科奶业又未按规定支付租金,也未按月发送租赁资产经营状况的财务报告,违反合同规定的基本义务。”
翟玉华认为,高科奶业还恶意引相关投资者洽谈,违法违约私下单方承诺,抛售太子奶50%以上股权。而根据双方签订的文件,如一方违约及出售50%股权,太子奶公司可以终止租赁合同。
为此,太子奶于去年11月19日和30日先后两次函告高科奶业,要求终止《资产租赁合同》,并提出赔偿要求。
但由于李途纯未能在2009年8月31日前引进不低于3亿元的资金,所以太子奶不得不在同年12月15日与高科奶业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并承诺放弃先期向高科奶业主张的赔偿要求。
为什么经营状态持续恶化
文迪波承认自己“不懂工艺,实际上对市场也不清楚,我无法取代专家,也无法取代职业经理人”,但他认为自己是一座“桥梁”,“现阶段,就能力来说,我的位置一般人取代不了”。
2009年12月15日签订的 《资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并没有改善太子奶的经营状况。
这份补充协议将原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修改为“自2009年1月20日至承租人单方决定退出租赁关系为止”,并取消了原合同关于“承租人应提供太子奶集团公司的生产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所需的流动资金,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本租赁合同”的规定。
“这是个不平等协议。”中共十七大代表、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翟玉华9月12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是高科奶业串通有关方面向出租方施压的结果。”
翟玉华认为,让李途纯在5天之内采购价值3000万元的原材料,否则自动丧失对太子奶的一切权利,这种协议也显失公平,是一种“故意刁难”,“李途纯兑现承诺后,他们又拒绝交出经营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怕暴露出经营上的巨大漏洞。”
文迪波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太子奶去年完成销售收入6亿元,实现利润4400万元,上缴税收3050万元,政府代太子奶偿还债务1.8亿元;不出意外,今年“全年能实现(销售收入)5个亿不成问题”。
文迪波今年6月份接受另一家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一年多来,政府至少帮李途纯偿还了2亿元债务。
“且不说这两个数字前后矛盾,光这点收入就能证明了他们经营管理的失败。”一位太子奶高管说,“除此之外,太子奶创业元老全部下岗,80%以上技术骨干和销售精英被其他企业挖走,营销核心团队从1000多人减少到150余人,员工总数也从1万多人减少到约2000人。”
文迪波承认自己“不懂工艺,实际上对市场也不清楚,我无法取代专家,也无法取代职业经理人”,但他认为自己是一座 “桥梁”,“现阶段,就能力来说,我的位置一般人取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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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企业报 曾昭俊 责编:筱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