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网 龚丽欣
酝酿已久的消费基础设施公募REITs,正式落地。
10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上述《指引》删除了“不含住宅和商业地产”的相关表述,将“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清洁能源”等明确写入基础设施范围。
这也意味着,消费基础设施正式纳入了公募REITs的范畴。
可以说,这是一次史诗级的调整:一方面,新增了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投资标的,丰富了产品的种类,有利于吸引更多了资金参与公募REITs投资,推动市场的活跃度。
从修改后的《指引》来看,目前基础设施包括了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清洁能源等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的其他基础设施。
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着基础设施的扩容,公募REITs市场规模和交易活跃度将进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房地产仍旧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正式纳入公募REITs范畴,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消费场所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
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监管部门便首次文件明示,要将公募REITs扩容至购物中心等消费基础设施。
随后,9月8日,证监会也发文拟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进行修改,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8日。
酝酿半年多时间,靴子终于落地。
值得关注的是,3月份监管部分发布相关文件亦明确,政策原始权益人不能是住宅开发企业,但可以是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同时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也就是说,一些城市级的、重奢类的购物中心并不在消费基础设施REITs的范畴之内。
不仅如此,10月20日正式出台的文件来看,证监会亦强调,基础设施项目应当“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
从这些文字当中,能够明确看出监管部门的担忧所在,但这是商业REITs的出发点,也是必经路。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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