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卖房”还有一种情况,是开发商销售人员与电商的勾结。比如:某个楼盘有九八折的优惠活动,销售人员想趁机捞些钱,于是找电商“合作”,推一个“1万抵3万”的优惠活动。购房者是比较愿意在这种活动中把1万元交给电商平台的,但是拿到的收据显示的却是“买房代理佣金”。
注意,首先,购房者买新房还要交佣金吗?又不是买二手房。其次,常规做法中代理佣金本来是付给帮助卖房子的人的,现在却反过来需要支付给帮助买房子的人。
事实上这1万元电商卖房的费用,是不计入房产销售总价里的。
比如:一套房子100万元,开发票时不会写101万。也就是说,这1万元并不会进入开发商的账面,因为开发商的账面上是没有“代理佣金”这个条目的。所以通过电商卖房美其名曰“1万抵3万”做个活动,其实电商相当于通过不规范的“买房代理”角色,收了这1万元的佣金,然后用体外循环的方式和开发商销售人员分掉。其实就是利用开发商的卖房优惠完成内外勾结。
所以这种情况与房子好不好卖,借不借“双11”的东风都没有关系。这类电商卖房其实多得是,有些大牌电商还会做一些线上拍卖,还有很多电商平台上根本连卖房网页都找不到,因为这种利用开发商卖房优惠内外勾结,本来就不需要网页。
这轮卖房“三国杀”,苏宁是相对靠谱的一家
电商卖房既然是10年前就有人开始做,且早就被证明如果不是线上线下综合专业平台模式的话,单纯走线上卖房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因为消费者买房不像在网页上买一件衣服或者一个茶杯那么简单,它具有重决策的特殊性,需要有人对购房者从线上到线下的全流程服务负责。
比如:房产中介虽然也进行线上网站或手机App宣传,但它是有门店作为基础的,网络只是一个配套的辅助手段。与报纸广告、电台广告等一样,只是让消费者看到信息的传播方式,但只靠线上宣传终究完成不了一个闭合的营销链条。
也就是说,阿里和京东的线上卖房是没有落地,也落不了地的。因为为此在全国开门店不现实。苏宁可能意识到了单纯像阿里、京东那样做电商卖房是死路一条,只有线上精准投放,线下匹配服务,上下结合才是一条正确的道路。所以苏宁目前在和我爱我家合作。
这是三家“双11”电商卖房中相比较而言更靠谱的一家。
但需要注意的是,苏宁线上卖房除了和我爱我家合作之外,肯定也会和苏宁小店合作,只是具体合作方式目前尚未明确。因为房产中介的目标人群、开拓地点,以及辐射半径与苏宁小店并不完全重合。可能一个社区里虽然没住什么人,苏宁小店并不赚钱,但这样的社区有很多房产交易,做房产中介就很好。
所以,苏宁的“电商卖房”也面临着我爱我家和苏宁小店如何分配的问题。但不管怎样,合作得好的话,苏宁卖房要比阿里卖房和京东卖房更具可行性。
来源:中外管理 记者 任慧媛 共2页 上一页 [1] [2] 关注公号:redshcom 关注更多: 双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