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篇:银行卡收单是阶段性监管重点
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总结支付结算工作时,提出了对支付市场监管的三点要求,即支付监管要持续从严、风险防范要及时加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见实效。
除此之外,监管更具体的走向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道路上,如规划条码支付的互联互通、支持鼓励移动支付的创新和数字货币应用等方面。
“114”上缴大限,备付金成为历史
备付金利息时代的结束,代表着第三方支付一个时代的结束。备付金利息的存在,客观上使支付机构有了吸储的部分功能,而依靠躺在备付金利息上的方式,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支付机构创新的动力。多重因素叠加下,支付机构转型B端、做好服务,成为行业共识。当然,备付金上缴完仅仅是开始,行业也在期待着新的“备付金管理办法”。
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85号文)
85号文是对261号文的进一步补充和加强,也是对“315曝光隔空盗刷事件”的回应。并在账户管理、特约商户、终端管理等方面提出更加具体的管理措施。越发明确的监管细则剑指套现、违规提供支付通道等“支付黑产”,部分支付机构长期助涨黑产、盗刷等违法行为的现象将得到有效的遏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外管局13号文)
预想中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牌照”并没有如约而至,但结果却又超出预期,《通知》更像是“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的支付机构在跨境支付的赛道上竞争。
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
一纸文件搅动了ETC产业链的上下游行业,ETC相关行业成为了2019年当仁不让的超级硬核产业。巨头吃肉,中小支付机构喝汤,微信、支付宝依靠生态和银行、高速公路收费公司玩起了跨界联合。第二梯队的银联云闪付、苏宁支付等在ETC储值卡充值上分得一杯羹。三线到十八线的支付机构,争得后台账户服务能力搭建的蛋糕。从大到小,各有所得。
央行公布第七批支付牌照续展情况
支付牌照将再少两张,目前存量仅剩236张。余下的支付机构,在转型的路上,且行且珍惜。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
三年规划中提及“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构建标准、打通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这意味着2021年之前,条码支付互联互通将真正落地。中小支付机构与银行将获得新的场景获客能力,消费者也不用在支付时在各个APP中切换,为了获客、留客,支付补贴大战也许再次开启。不过话又说回来,已经形成的用户习惯,真的有那么好改么?期待银联云闪付的表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意见》表示,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监管沙盒制度与数字货币更配,我国在数字货币的发行应用上或将在国际领先一步。同时,全额、100%缴纳准备金、中央银行信用担保、无限法偿,全方位的措施保障,再也不用担心被收割了!
央行发布《关于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银支付【2019】177号)
央行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督查工作,现场督察2019年9月前完成。督察重点内容是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断直连”工作。《通知》显示本次督查工作有三个阶段:自查自纠(2019年8月底前);现场督察阶段(2019年9月底前);问题处理阶段(2019年11月底前)。
惩罚或者罚单什么的,年底或可见分晓。
未来展望篇:数字货币带来鲶鱼效应
通过以上对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总结和回顾,我们对行业关注的企业转型、监管方向以及行业未来提出一些看法,希望能够为从业者提供一个观察的角度,明确发展方向,展望未来发展。
1、关于第三方支付转型
毫无疑问,转型是所有支付机构面临的难题,目前业内企业探索的转型方向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是多元化、集团化、生态化。这种转型方向主要适用于巨头,自身有场景、有资源以及有钱。典型的如支付宝、财付通、苏宁金融、度小满、平安金融壹账通等,基本依靠自身实现了集团化经营,成长为BigTech。
第二是转战B端。行业支付是一个比C端消费市场大得多的市场,方法也并不一致。有的支付机构依靠和头部互金、消金机构合作,有的牵手航空公司、旅游公司,还有如汇付天下那般与垂直领域的SaaS服务商合作进行拓客,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增值服务。
第三是跨境支付业务,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国际化。目前来看,针对于国内买家、卖家服务的跨境支付市场,是难以支撑支付机构转型的。走出去更像是一个企业的国际化进程,而非单单的跨境支付服务,如去境外申请相应的支付类牌照等。
第四,企业的资源禀赋很重要,但对于新业务的探索和尝试更重要。转型的路从来都不是明确的,也不是空想出来的,而是要经过不断的试错和探索。不管是中小支付机构还是巨头,同样如此。
2、关于第三方支付监管
从今年1-8月份的罚单情况来看,反洗钱、防电诈以及银行卡收单业务是目前铁定的监管重点,一方面是罚单频出,另一方面,85号文的发布、银联对于收单服务商的规范、以及177号文检查对于85号文的落实情况,这一系列的监管动作都表明了这些情况。
同时,上半年频发“聚合支付(第四方支付)”以及跨境支付业务的重大违法违规,众多被冠以“聚合支付(第四方支付)”的犯罪,实质是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然而不管是什么,都或将迎来新的监管措施。
3、关于第三方支付的未来
支付机构和银行多年来一直被看作是对立的两方,银行嫌支付机构没有金融的风险意识,不是灰产就是黑产;支付机构嫌银行用户体验差。然而,事实上二者一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银行提供底层账户和风控,支付账户前端链接用户和场景,提供好的用户服务。所以,未来银行也不会是支付机构的竞争对手,更不是敌人。
但数字货币的出现,真正出现了颠覆第三方支付的可能。虽然目前央行公布的数字货币是央行顶层设计,构建央行、商业银行的双重投放体系,与电子支付并行,并且可能出现数字货币账户用于跨行交易。
但是未来呢?如果说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和使用,都同样登记在双重投放体系内,交易还是点对点的交易,那么货币的转移是直接由区块链网络协议完成的,届时,支付机构将不再有存在的意义。
当然,支付机构本身就是在竞争和磨难中诞生的,并且一直竞争激烈,相信新技术带来的是机遇,而不是毁灭。
(来源:微信公众号“苏宁财富资讯” 作者黄大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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