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0月的阿里云栖大会上,“新零售”的概念第一次被马云提出,之后这个词汇以一种高昂的姿态几乎取代了人们之前对“电子商务”的狂热追捧。
其实“新零售”的火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种时代的选择,因为在2016年11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 号),该文明确了推动我国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且对零售创新在商业结构、新型发展方式、跨界融合和政策支持方面都作了具体部署。
可以说,马云提出的“新零售”,契合了电子商务业态进入到零售变革业态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进而将一种重要的商业转型模式知晓天下。在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上,其实整个市场都隐隐约约地感觉到零售行业即将变天,零售行业将迎来变革,马云只不过是将这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整体状况“揭穿”了。
新零售行业的发展大幕因此拉开。
巧合的是,国办发〔2016〕78 号文,印发的具体时间是2016年“双十一”。而最早的“双十一”发轫于2009年淘宝商城(天猫)在11月11日举办的网络促销活动。
7年之后,国务院办公厅选择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印发78号文,是否预示着以淘宝(天猫)为代表的零售模式,已经得到了政府和民间的认同,并认为其将是未来中国零售行业的风向标呢?
我们都在说“新零售”,似乎“新零售”是一种突然出现的事物,是一种稀罕物,其实并非如此。
“新零售”的理论基础来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著名的营销学大师、美国密西根大学教授杰罗姆·麦卡锡(E.Jerome McCarthy)在其著作《基础营销》(Ba?sic Marketing)中提出著名的 4P’s 理论,认为最主要的营销要素有四个,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再加上策略(Strategy)。
而后,众多营销学教授都阐述了关于零售的个人观点。但是,无论对于营销的管理有多少不同的理念或者观点,然而所有的理论都指向了消费者——也就是“人”这个最重要的主体。
我们可以说,将“人”作为最重要元素纳入到营销的范畴中来,最终形成了全面市场营销的理念,才是现代营销理论的核心价值。
零售作为营销理论的重要实践载体,当然离不开营销理论的成熟。而“新零售”的出现,其实也契合现代营销理论的发展趋势,即更加关注“人”这个元素。
另外,“新零售”出现还有一个背景。从20世纪末期,电子商务公司或者互联网公司集中出现,例如1995年成立的亚马逊,1997年以后成立的有中国网易、新浪、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几乎现在市场上进行零售试水的电商公司和互联网公司都在20世纪末期都集中盛装登场了。
但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互联网行业的倒闭潮不断来袭,零售行业更是寒风凛凛,尤其是实体零售店纷纷关店歇业。在这种情况下,“新零售”横空出世,希望以全新的技术、业态融合、体验、模式来拯救传统零售行业,但是最终效果仍旧不理想。
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
其实还是应该从理论上找寻对策——“新零售”到底是否真正关注“人”这个主体了?
当前市场上,“新零售”的三种主要业态
整体而言,“新零售”业态可以大概分为以下几种:
1.、线上线下融合的整合业态。
这种O2O的业态强调的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相互支撑的发展模式,通过现代技术,有效破除营业时间、店面位置和货架空间的限制(这些限制也是实体零售发展遇到的问题),通过线上延伸出来的空间无限性,来有效破除实体经营的诸多物理限制和时间限制。让顾客能够充分享受全天候的购物体验。
这种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业态,是对传统零售行业的一大冲击,顾客的主权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例如之前传统的零售,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顾客的选择权,什么时间开业、商品数量多寡、购物空间大小、店面距离远近等,都对消费者的购物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而零售经营者如果想破除这些限制,其成本之高会让其望而却步,实际上也是不现实的。融合发展的态势有效打破了这种窘境,消费者的消费主权从而得到大大提升。不过这里说的线上线下融合的整合业态,只是针对单体零售环境的整合,而非整条产业链的整合。
2、 技术推动零售体验的新型业态。
技术推动零售体验的新兴业态,是零售行业一个比较典型的新零售。很典型的一个代表就是无人零售。
2018年1月22日,Amazon Go正式推出。Amazon Go是亚马逊通过结合超市的运营模式,采用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和传感器融合等技术,向市场推出的首个无人零售店,传统的购物方式和传统的结账方式因此进入到消费者的实际生活中。
受此影响,2017年7月,阿里巴巴在第二届淘宝造物节上推出“淘咖啡”;后来市场上又出现了饭美美——无人售饭机。随着无人零售的风潮涌动,市场上陆续出现了无人健身房、无人酒店、无人医院、无人KTV、无人加油站、无人图书馆、无人奶茶店。无人零售可以说在这几年出尽了风头,很多商业模式得到了投资机构的追捧。甚至市场上一度出现了“无人经济”的概念。
技术的进步对于无人经济的发展是不可忽视的,尤其是人工智能出现,让无人经济的实现有了可能。甚至我们常用炫酷等词汇来描述无人经济,其本质基本上还是技术带给我们的震撼。而无论是震撼也好,令人惊奇也罢,理论上都是当代技术的发展为消费者带来的体验提升了。
可以说,技术推动零售业态,本质是就是为了体验。因此我们可以将技术推动零售体验的这种新兴业态,看成是新零售的一种体验消费业态。因为体验是直接来源于消费者这个“人”的,因此这种业态,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新零售业态。
3、零售产业链整合业态。
零售产业链的整合业态,是当前零售转型到新零售的一个重要的方向,也是一个未来的走向。整条产业链的整合比第一种线上线下融合的业态要复杂的多,中间涉及到的环节也非常繁琐复杂。
零售产业链的整合不仅包括仓储物流、营销整合、技术支撑,还包括很多涉及到了诸多体验的环节,如娱乐服务等深度服务。
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万达集团。万达集团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线下零售产业链整合案例。娱乐性一直是万达广场的主要元素。例如餐饮、休闲、购物、亲子、运动等,都在万达广场中进行了整合。
在这个娱乐的导向下,万达改变了以往主要以购物为目的的零售业态。万达也一直通过上下游合作者充分协同,将不同的产业链整合在一起,因此形成了一种零售和产业链协同的新零售业态。这也是目前很多商业地产普遍的做法,万达是其中的一个比较典型的头部现象。
苏宁则是典型的线上线下产业链整合做法。苏宁集团在文化娱乐、电子竞技、体育等多种产业链涵盖的环节上进行了投资或者收购,并在集团内部进行了组织上和管理上的协同整合。另外,苏宁通过开发线上的一些智能产品,来满足吃喝玩乐购等一体化的需求,例如苏宁智能APP。
2016年5月,苏宁携手海尔、美的、博伦博格、海信、惠而浦、TCL等10大家电品牌,联合推出了搭载苏宁智能APP的冰箱产品,建立了面向整个行业的互联网智能冰箱联盟,全面搭载苏宁智能APP。
可以说,以上是当前比较典型的三种“新零售”业态,代表了零售行业在当前的历史背景下发展的三种主要趋势。
消费常识是什么?
那么我们回归到开头说的主题,即三种新业态,是否真正做到了关注消费者这个“人”了呢?
其实我们关注消费者这个“人”的时候,就是要关注一些问题,就是希望从消费者这个“人”的消费行为上,来探寻消费常识。
因为通俗地讲,无论是什么零售,什么营销,新的也好,旧的也罢,最终的目的就是将产品或者服务卖出去,无论这个过程是如何进行的,结果却是不变的。
那么本文所说的“消费常识”是什么?也通俗地总结一下,就是零售主体在销售产品或者服务时,在当关注消费者这个“人”的时候,要注意哪些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常识”,是对于最基本道理的一种表述,但是本文所说的常识,与一般所说的“常识”有所不同。因为在新零售背景下,很多商家对于消费者的理解,很少从消费者心理、消费行为、权益保护、消费哲学等这些方面进行考虑。或者说即使考虑了,但是也基本上是无意识的,不成系统的。
那么对于互联网中消费者的状态研究更是如此。毕竟国际互联网的出现基本上是20世纪90年代的事情,也只有20几年的时间。尽管对于消费者消费行为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但是基本上集中在传统零售业。以网络经济为代表的新零售模式,其出现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因此对于消费者的消费研究就更是缺乏了。
这也是本文对于“消费常识”的一个笼统的定义。有别于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所认为的“常识”。
所以,本文所说的“消费常识”,就是试图从关注“人”这个出题扩展开去,让零售经营者、或者说厂家,或零售行业的从业者,了解一下,我们的消费者到底是一种什么状态,或者说,他们在这个新零售的背景下,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角色。诸如此类。
整体而言,消费者在选择某一种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追求的是一种价值最大化的过程。即消费者在做出消费选择之前,是会形成一个期望价值的。如果所需要的产品对消费者来说,产品价值高于其预估的期望价值,消费者可能就会做回头客,否则消费者将不会购买。
而消费者如何知道产品的价值呢,一个比较直接的判断标准就是该产品或者服务的物理价格标签,另外最重要的,就是企业向消费者传导出来的关于该产品的价值,例如附加服务、例如购物体验等。
也就是说,销售主体要注重减轻消费者的非货币成本,例如时间成本、心理压力、购买压力等(例如很多销售员形成群体向顾客推销产品或者服务,有的顾客在内心中就会形成强大的购买压力,或者心理压力),进而提升消费者对于该产品或者服务的感知价值。
因此,为什么新零售那么讲究体验,其实还是在于想让消费者在一种无压力的环境下,对于产品或者服务产生的预估价值大于其实际价值。
但是,仅有体验还是远远不够的。尽管所有商家都不可能做到让消费者感知到某一种体验是完美的。
既然我们要关注消费者,那么就要关注消费者的消费常识到底是怎么样的。或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零售行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知,对于转型过程中的新零售,才会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那么“消费常识”包含哪几个方面的内容呢?
1. 注重消费者的性别。
基于性别的消费者研究,市场上的研究资料很少。尽管市场上有针对性别消费者进行营销的零售,但是总体上还没有形成针对性别消费开展的专门性区别零售。也就是说在零售市场上,大家对于哪类零售品是给男性消费用的或者女性消费用的,基本上也都是一种很固定的判断。
例如,零售市场上,或者大部分消费者,都认为卫生巾是针对女性的零售品、剃须刀是针对男性的零售用品等等,这种固定的模糊的认知,让零售市场的格局呈现出比较二元的态势。这样的认知让零售市场的格局变得比较狭窄。
例如之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男性美妆的零售用品,导致舆论一片哗然,认为这是“娘炮时代”的来临;当市场上出现了男性用卫生巾的时候,也引来了一些热议;当市场上出现了可站着用的女生小便器,大家也都是投以惊讶的目光。这些零售的用品,因为冲破了我们传统的对于固定性别配置固定产品的套路,所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显然是我们对于市场上性别消费的认知还不够。女性消费者和男性消费者的刻板印象,让我们的零售市场变得比较僵化,只生产对应性别的零售产品,但是两性对对方产品的有意使用,其实也是零售市场的一个潜在发力点。因此,只要承认两性对对方产品的使用是存在需求的,那么,零售市场的这种“折中”,便是零售市场的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更加注重消费者的性别(注意,注重消费者的性别,不是对性别进行极端的二元划分),才会让我们更加理解一些零售“折中”产品,其实是有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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