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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上市有人欢喜有人忧 美团前员工的“期权保卫战”

  美团上市,一大拨千万富翁走在路上。但有人欢喜有人忧,两桩持续了5年的美团前员工期权纠纷案也浮出水面,尤其引发很多有类似遭遇的美团前员工们关注。 

  9月20日,美团在香港交易所挂牌,IPO定价69港元,总募资约49亿美元,估值为534亿美元。以此计算,持股超10%的创始人王兴,身价将超过50亿美元。

  早在2011年,尚未与大众点评合并的美团网即启动过全员持股计划,后来又进行过多次股权激励,很多在职和已离职的美团员工,均持有美团期权。以IPO定价计算,持股超过15万股的美团员工和前员工,均有望达到千万港币的身价。 

  曾在千团大战时期任职美团城市经理的刘继汉,自2013年起因期权纠纷与美团走上法律诉讼之路,与他聘请同一位律师,案件同步进行的还有曾任职美团媒介经理,因怀孕“被离职”的包亚婷。

  代理两人案件的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告诉时间财经,5年来这两起期权纠纷,历经仲裁、驳回、起诉、驳回、再起诉、三次开庭,到新增被告,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从辩护策略和便于计算金额的角度,他们同意将开庭日期放在美团成功登陆港股之后。 

  刘继汉多次在个人公众号中写文章介绍自己的“期权保卫战”经历,最近的一篇《美团可能面临近500名老员工的集体诉讼》遭到美团旗下公司的投诉。他告诉时间财经,几年来不断有美团前同事找他了解情况,尤其在美团上市以来,来找他的人越来越多。为此刘继汉建立了一个名为“美团期权复活研究”的讨论群专门沟通此事。 

  据刘继汉的统计,很多美团前同事“忘记行权”原因是。“离职后美团公司无人通知,或申请后无人处理当再问时被告知,行权已过期、不候。”他在文章中给出了确认期权情况及如何向美团要求行权的具体建议,特别提醒“就算最后你的权益还是未被维护,但并不影响你继续热爱美团这家曾经战斗过的公司”。

  时间财经获得的一份美团期权文件影印件显示,该文件为全英文,约定离职后行权有效期为3个月,公司有权以折扣价在员工离职时以折扣价回购已行权股份。 

  多名美团前员工告诉时间财经,在办理离职时,美团并未明确告知或提醒期权问题,主动问起的也被各种理由搪塞,往往在6个月之后被告知行权期已过。考虑到维权的不确定性,很多人一度放弃,了解到刘继汉等人的诉讼后才重新关注这一问题。

  时间财经接触的若干期权纠纷中,刘包二人的起诉书中明确诉求的股份折算金额超过2500万港元。而根据刘继汉的估算,美团2011年和2012年两次全员持股计划中离职老员工未能行权的总金额多达5600万港元。 

  时间财经就此诉讼及未行权离职员工的告知程序是否完善等问题问询美团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刘继汉的诉讼之路 

  美团正式登陆港股前一周的9月13日,刘继汉在北京东二环闹市的一处写字楼里,向时间财经讲述了他与美团期权纠纷。

  2011年初,刘继汉带着自己创立的地方团购网站加入美团网,历任青岛、聊城、济宁等地城市经理、总部商服总监职位,彼时千团大战初期,24券、满座、窝窝团、拉手网与美团在全国各地激战。 

  2011年8月1日,美团授予刘继汉35000股MEITUAN CORPORATION(美团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下称美团公司)期权。时间财经看到的期权文件显示,期权的授予日与起始日均为2011年8月1日,每股行权价0.4美元。根据美团点评招股书,MEITUAN CORPORATION为该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

  2013年8月21日,刘继汉离职,接到美团的行权通知称,“截止2013年5月10日降职,您可行权的股数是6562行权价0.4美金,行权金额为2624.80美金”。对于这样的行权数量,刘继汉表示无法接受,通过邮件与公司沟通。 

  关于为何离职,刘继汉表示“期权问题是离职的直接原因”。在美团北京总部做销售经理时,朋友告知“你以前发的期权属于岗位期权,岗位变化了,期权可能就没有了”。彼时仍旧在职的刘继汉开始与公司沟通确认,未得到正面回应,还被领导、同事劝说“别闹了,影响不好”。 

  邮件沟通无效的刘继汉开始在微信公众号上写文章公布此事,并将相关文件转给了王兴。随后美团一位负责相关事宜HRBP联系刘继汉到美团公司当面沟通,谈话中刘继汉被这位人士的一句“作为职场老兵,不觉得丢人吗?你就算打官司,也得去海外” 所激怒,原来并无计划打官司的他,为此开始联系律师。 

  因为期权并非国内公司员工的法定福利、美团公司的VIE结构等原因,诉讼之路一波三则,延宕多年。

  2014年开始,他先是向法院提起股权诉讼,但法院以“属于劳动争议”未受理,建议仲裁。但劳动仲裁机构以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而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刘继汉再以劳动争议将美团运营主体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三快公司)诉之法院,这次开庭审理,但法院认为一审认为,授予期权的是美团公司,而非劳动合同的签署主体三快公司,裁定驳回。 

  刘继汉提起上诉,2015年6月,北京中院认定期权给付与劳动关系存在关联,劳动关系存在时间等有因果关系,发回重审。之后的重申持续了两年,经过三次开庭。美团方面先后以岗位期权、刘继汉涉嫌违反竞业协议等理由辩护,刘继汉方则以“期权文件并未提及岗位期权说法”、“刘继汉离职未获竞业补偿金”等回击。 

  刘继汉的辩护律师吴立宏表示,该诉讼持续时间较长,主要在于美团公司在法律上属于境外公司,“相关法律文书设计国外公司送达,需要经过外交部、司法部”。 

  吴立宏透露,目前的最新进展是,今年7月把美团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撤销原案,重新按照新案诉讼。“目前尚未开庭,与法院沟通过等美团上市后再开庭”。 

  对于纠纷持续5年仍然没有结果,刘继汉并不太困扰。“我相信自己没错,委托给律师办理,需要时出面签字就行了”。离职后的刘继汉先进入百度工作,而后自主创业。 

  5年的诉讼期间,不少前同事向他表示支持,他曾向美团时期的直接上司、原美团网联合创始人兼副总裁杨俊电话询问意见,对方表示“就按你的思路来吧,按法律来”。 令刘继汉欣慰的一点是,他和美团的官司之后,美团在离职员工处理期权问题的流程上开始规范,“凡是股份多的,离职时均启动了竞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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