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5年、4次审议、3次公开征求意见,备受行业关注的电子商务法终于问世。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新法共7章89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不同于其他由部委牵头的立法,电子商务法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立项,具有极高的立法效力层次,旨在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奠定一个基本法律框架。
同时,这部被誉为“关乎互联网电商行业格局”的法律,立法的过程也比其他法律更为曲折。因为涉及面广,对互联网行业影响深远;更因为利益交织错综复杂,立法充满了博弈色彩。
“电商法是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是一部适应时势的立法,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原则贯穿始终,是对电子商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促进。”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自然人网商正式进入行政监管视野
对于在网上开店的卖家来说,以往注册就能开店卖货的日子马上就要到头了。电商法明确要求电商经营者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这意味着以自然人网店名义不纳税的“避税红利时代”将不再存在。
电商法第10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从草稿、调研,一直到四审,在立法过程中,自然人网店登记是争议比较集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据艾瑞咨询,我国网络购物零售额从2007年的560亿元发展至2017年的60800亿元,年复合增速约为56.78%,增速远高于线下渠道增速。不少学者认为,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壮大,一方面自然人网店营业额飞速增长,一方面假冒伪劣、违禁品的大量销售通过自然人网店进行,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因此,个人网店是否要纳入登记范围、是否推进线上线下平等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
“线上线下应一视同仁,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既是信息监管需要,也是工商管理需要,对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有重要意义。”龙卫球谈道,从最终条文来看,立法者的思路依然是登记为原则,不登记为例外,体现了立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值得注意的是,三审稿中将“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也纳入例外情形的范畴。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吕来明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第10条列举的前三种例外情况,与线下商事登记基本保持一致,唯一的区别是,在审议过程中增加了“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也不登记的情况,放宽了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登记的口子,体现了对电子商务发展的鼓励。不过,因“零星小额”的标准十分模糊,后续仍需配套规范来明确具体标准。
赵旭东认为,市场主体登记,除了意味着自然人网商正式进入到行政监管的视野,也为依法征税和纳税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第11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即便不需要办理市场登记的商家,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也应当依法如实申报纳税。
据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于2017年年初发布的电商税收研究报告显示,大型电商缴税较为规范,京东商城、天猫、苏宁易购等平台的B2C电商均已进行税务登记并实施正常纳税。相比之下,C2C电商也就是个人开的网店不缴税或少缴税的情况比较普遍。
业内人士指出,电商法实施后,广大的个人卖家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同时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开店成本增加,势必也会影响卖家的积极性,一些大的C2C电商平台上个人卖家流失不可避免,整个电商平台的发展也会受影响。
据媒体报道,在8月16日举行的四审稿前立法征求意见会议上,与腾讯、网易、京东等受邀企业均派出研究人员参加不同的是,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亲自到场发言说,电子商务法应该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希望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电子商务法立法并不成熟。
明确电商平台数据提供和报送义务
数据是当前互联网立法中必然涉及的内容,电子商务法也不例外。电商法第28条,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此外,电商平台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税务登记。
记者注意到,电商平台数据提供和报送义务,是在第三稿中增加的要求。这一条规定在审议过程中,也一直存在争议。一方面,企业方认为数据是自己的核心利益。另一方面,有学者认为,这一规定可能会抬高企业进入电商行业的门槛;无论是数据主动报送还是被动的提供,对于电商平台都是不小的压力和负担。
共2页 [1] [2] 下一页
电子商务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治网购乱象促电商发展
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擅自删差评 最高将被罚50万
电子商务法终获通过 电商野蛮竞争将刹车
重磅!《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
《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 朋友圈卖东西将被监管
搜索更多: 电子商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