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上海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接到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14375件。其中,今年前5个月的数量已经是2014年全年的9.9倍。只盯宣传瑕疵、不重质量安全;只求经济利益、不重打假效果,这让许多市场“啄木鸟”异化为了“逐利虫”,干扰了企业正常经营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实施,在动员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改善消费环境等方面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然而,这些法律中确立并强化的一些惩罚性赔偿制度,却被不少职业打假和索赔人利用,借助投诉举报、诉讼等方式,从中获利。
由于对相关惩罚性赔偿制度了解的加深,近年来,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举报量出现快速增长,近3年平均增速高达364%。
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独家获悉,近3年,上海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接到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14375件。其中,2014年867件;2015年4895件;2016年(截至5月底)8613件,数量已经是2014年全年的9.9倍,其增速已经远高于普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量的平均增速。
索赔人最青睐新《广告法》
据内部人士介绍,在上海活动的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举报行为主要有6个特点。
首先是组织化、群体化、抱团化趋势明显,今年前5个月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量的急速增长,就与今年3月索赔团队的迅猛发展有关。
其次是“唯利化”,即求偿索利目的明显,主要针对极限宣传用语、宣传与实际不符提出“退一赔三”。索赔者往往与经营者“私了”得利后撤诉,以实现“低投入、高回报”。比如,在今年“3·15”央视转办的职业索赔诉求中,因自行和解、撤诉等终止调解的达39%。
第三是针对的商品和服务多元化,大到汽车、电脑、助力车,小到牙膏、袜子、枕套等上百类商品和服务,多为职业索赔人从天猫等购物类平台上购买。
第四是索赔的法律依据趋同,职业索赔人主要依据新《消法》和新《广告法》提出索赔。尤其是新《广告法》加大了对极限用语的处罚力度,提高了广告违法成本,“找茬”成本低、易“入门”,几乎成了索赔人的首选。在今年前5个月的职业索赔诉求中,针对经营者广告宣传问题的诘问索赔占总量的8成以上。大量企业尤其是网上初创型经营者懵于新《广告法》,惯性使用“最顶独极首”等极限用语(如“全球最小咖啡机”、“历史最低价”、“顶级合金镜框”、“全网首发”),因而被屡屡索赔。
第五是渠道网络化,职业索赔人主要通过互联网购物方式进行索赔。
第六是行为模式化,可概括为一买、二诉求、三复议、四诉讼,先民事、后行政、再司法,多管齐下,确保获利。 共2页 [1] [2] 下一页 广告法压抑得太久,海信欧洲杯“狂刷”第一 新《广告法》实施两月名人虚假广告难止 修正戒烟液或踩线新《广告法》 涉嫌宣传违规 人民日报:新广告法有助于广告最本质功能的回归 史上最严广告法来袭,哪些商家会因此倒下? 搜索更多: 广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