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农超对接难堪重任?
现在看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顾客受惠的三方共赢格局还只是美好愿景罢了。
日前,哈尔滨家乐福、中央红等10家连锁超市与周边30家农业合作社签订了2.5亿元的农产品供销合同。对接的农产品将进驻以上商超的农超对接专柜,平价销售,使得农业合作社及其菜农都欢心鼓舞。
无独有偶,北京天源鸡、俏江南[微博]、新辣道等40余家国内知名餐饮连锁企业也在与北大荒集团、珍珠山公司、正大集团等50余家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对接。凡此种种,无不说明这个由政府部门引导的“农超对接”工程似乎正在焕发出其强劲的活力。
然而,有业内专家对此似乎并不看好。日前,上海商学院教授周勇就撰文表示,农产品产销对接的主导方式不应该是“农超对接”,至少现阶段还不可能做到。而从2009年就开始试点的农超对接一直到今天仍在试点,似乎也在某种层面上印证了这一说法。
“小菜农”与“大连锁”之间原本就有道天然的鸿沟,再加上农业合作社的不成熟,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一模式的局限性。一位不便具名的业内专家认为,现在超市多是“赔本赚吆喝”,消费者也没得到什么实惠,而菜农更是“伤不起”的这种现状应该引起重视,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合理构建也需要重新审视。
永远的试点
众所周知,农超对接从一开始就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来主导的。早在2008年12月,商务部、农业部就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09年起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要求到2012年,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以上,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并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
在2009年10月份农业部的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赵铁桥说,目前,这项工作得到了广大超市、流通企业的积极响应,农民专业合作社踊跃参与,“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已在全国24个省(区、市)开展,涉及的主要农产品包括蔬菜、粮油、畜禽产品、干鲜果品、茶叶、水产、食用菌、特色养殖等。
到了2010年12月底,据农民日报援引来自农业部的统计显示,截至当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农超对接”工作,涉及蔬菜、粮油、畜禽产品、干鲜果品、茶叶、水产、食用菌、特色养殖等十多类农产品。
如此看来,这一试点工作成绩斐然。或许正因为此,商务部、农业部于2011年3月份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十二五”期间大中型城市生鲜农产品经超市销售比重翻一番,达到30%。
有意思的是,该《意见》下发还不到一年时间,商务部在2011年年底又联合财务部下发了《关于2012年开展农超对接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美其名曰为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强产销衔接,打造稳定、高效的流通链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开展2012年度农超对接试点。
明眼人不难看出,从试点到全面推进,结果又回到试点,背后肯定有原因。而从文件下发单位的转变,似乎也能略见一斑。
的确,在《意见》下发后不久,商务部和农业部就因谁牵头主导、项目的实施等问题产生了分歧,并最后闹得不欢而散。上文不便具名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尽管单纯从文件下发单位上很难全面说明问题,在2009年的试点工作中财政部就有全面的介入,在下发文件时也没有署名。但去年10月份商务部单独召开农超对接现场会应该能说明很多问题。按惯例应该是商务部、农业部两部门联合召开的,事实上2010年的首次现场会也是两部门联合举办的。
两部门有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不能因此误了大事。该专家不无忧虑地说,“农超对接事小,但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事大,而且时间不等人。遗憾的是,直到现在,关于农超对接的事都还没弄明白。2012年又试点,那今年呢?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说法。难道农超对接要永远的‘试点’下去?”
尴尬的主导
据一位接近商务部的知情人士透露,其实商务部决定再次试点,主要还是觉得目前农超对接只有大量问题暴露,而鲜有经验可总结和推广,全面推进还不是时候。更何况,真正做好农超对接,也绝不是一两个部门能解决得了的,还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而对于农业部而言,可能只关注农产品的种植这块就行了。
的确,按照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的说法,农超对接作为现代流通方式,应该要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和市民受惠的多方共赢才行。事实上,这也是农超对接的美好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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