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网 冯嘉炜
远洋的重组进展还在不断更新。
9月22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其境外债务重组取得重要进展,英国重组计划聆讯定于2024年10月18日,香港协议聆讯定于2024年10月31日。
次日,经香港高等法院决定,远洋集团清盘呈请聆讯也将延期至2024年12月23日。
这不是远洋清盘呈请聆讯第一次延期,债权人提出的清盘呈请聆讯原定于9月11日进行,但因需更多时间审查文件和证据,此前已被推迟至9月23日。
谈判再度拉长,不仅有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博弈,债权人不同组别之间也存在分化,不同地区法律框架区别也为远洋的重组增添变数。
反对者声音
远洋这轮麻烦起源于6月28日,该公司披露收到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伦敦分行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一笔2026到期3.25%有担保票据,涉及本金4亿美元及应计利息。
到了7月18日,远洋集团首次披露境外债重组方案框架。
重组方案包括约40亿美元的公开票据和约22亿美元的银团债务,其中未偿还的债务本金部分为56.36亿美元,其中美元债券规模约31.18亿美元,占比超过55%。
重组后,远洋集团将向债权人发行年利率3%的22亿美元新债,并提供全面综合的增信保障。剩余的未偿债务,则置换为两年期的无息强制可转债或永续债,将在重组文件生效的第三年起逐步偿还,按年利率3%每半年支付一次现金利息。
这份重组方案按照新发债券、强制可转债和新永续债偿债,分为A、B、C、D四组,作为四组债权人的重组对价,设定了强制的重组分配比例,依次分别为分别为60.0%、27.4%、7.3%和5.3%。
A组包括银团贷款和双边贷款,涉及金额为130.4673亿港元和2.4975亿美元;B组为本金共计19.2亿美元的美元票据;C组为本金共计11.98亿美元的永续债;D组为本金6亿美元的永续债。
厘清不同组别是这场重组的关键,因为这支美元债受英国法管辖,所以远洋试图走通一条“英国重组计划”,即其中一个组别75%金额的债权人同意,其他组别可获得比清盘等替代情况下更优的回收率,且远洋集团可自证公平,就有望获得法官裁定重组方案生效。
自2021年首例跨组别绑定的案例出台以来,英国法院已多次动用自由裁量权裁决重组案件强制通过。目前,尚未有房企通过该方式重组的先例,成功的亚洲案例有香港航空。
9月10日,远洋集团公告显示,A组债务超过75%的持有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仅从这一点来看,远洋离重组过关似乎只差临门一脚,但反对的声音不容忽视。
就在七月份重组方案出炉不久,据债权人代表之一的律所年利达确认,超过60%债券持有人反对重组支持协议。
年利达表示,远洋集团有大量的境外地产项目,还有约36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间应收账款,因此在短期内可以承受额外的现金支付,也可以承受更短的支付期间。
此外,部分债权人认为远洋集团拟直接削债最高近90%,剩余债务延8至10年到期,最低回收率仅1%-2%,该方案”隐藏巨大风险和漏洞“。
另据报道,有投资人与远洋集团沟通时得知,银团债务有许多既有的担保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外资产,而美元债券发行人不持有实质资产。
8月14日,远洋集团的境外债权人在香港媒体发布了整版广告,反对远洋集团的债务重组方案,并要求远洋集团需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清盘呈请证据。
在英国法官最终落槌之前,结果仍扑朔迷离,各方或许还会重新回到谈判桌。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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