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华泰股份与财务公司之间往来长期出现“高存低贷”现象。此外,公司存于财务公司的利率收益为1.35%-2.05%,而从财务公司获得贷款的资金成本为3.20%-4.35%。
需要指出的是,华泰股份一边较大资金存于财务公司,一边却又向外部金融机构融资。2023年,公司外部贷款金额为20.72亿元。
更让人费解的是,公司一边较大资金存于财务公司,一边却又通过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募较大资金。
华泰股份2022年10月28日公告,拟公开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过15亿元,用于年产70万吨化学木浆项目。其中,华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分别经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泰股份2023年9月9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3年半年报更新稿)。
这种资金结构安排是否合理?其一,华泰股份这种常年高存低贷特征是否构成关联方隐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其二,在集团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中存在较大存款余额的情况下,华泰股份此次可转债募资的必要性是否合理?
对此,公司称,受限,公司所处造纸和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其次,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规模与自身的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财务公司隐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等等。
可转债折戟踩盈利红线?
颇为意外的是,公司在年报披露前夕将可转债终止。
4月9日,华泰股份披露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公司可转债终止背后又有何隐情?
目前,可转债的发行规则主要依据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全面注册制正式施行。整体而言,全面注册制后可转债的发行条件相较于以往有所放松,但对于主板的盈利仍然有所约束。其中规则指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应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我们发现,公司盈利在出现恶化。2023年,公司营业总收入132.91亿元,同比下降12.41%,归母净利润2.37亿元,同比下降44.47%。值得注意的是,鹰眼预警显示,公司近三期年报,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96%,4.63%,2.59%,变动趋势持续下降。公司或已经触碰可转债盈利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在可转债终止前夕,公司试图通过出售亏损资产“抢救”报表。2023年11月30日晚,华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泰”)拟将部分资产出售,暂定含税价格为7.66亿元,本次交易总体增加公司2023年贡献净利润2.09亿元。
来源: 新浪证券 作者:夏虫工作室/春涵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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