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居财经 严明会
自2022年4月1日起,世茂集团(00813.HK)停牌至今已超一年时间。
据2022年7月19日的公告,世茂集团的复牌条件之一为,必须就前任核数师罗兵咸于辞任函中提出的事项进行适当的独立调查、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去年3月,罗兵咸辞任世茂集团核数师。罗兵咸在辞任函中称,要求世茂集团提供关于涉及世茂集团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若干信托贷款安排的资料。
此前公开报道显示,该等信托贷款由合营企业/联营公司为集团融资而借入,并以集团资产质押以及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供全部/部分抵押品。罗兵咸已注意到四项于2020年或之前订立的此类信托贷款安排,并指称该等信托贷款(包括集团提供的若干质押/担保)此前并无向其披露。
至今年的6月23日,世茂集团最终披露了主要调查结果,其称从未试图向罗兵咸隐瞒相关信托贷款安排的存在。由于当时新冠疫情的爆发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世茂集团未能及时向罗兵咸提供所要求的资料。
管理层判断,此前未向罗兵咸披露该等信托贷款的增信措施的原因是,时任财务管理人员认为年报的财务报表附注仅要求披露为集团附属公司的借款提供的抵押及担保,因此并未包括向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所提供的抵押及担保。
此后,世茂集团聘请罗申美就上述罗兵咸于辞任函中提出的事项进行独立调查。对于罗兵咸于辞任函中提出的事项,罗申美透过审阅实物记录及电脑法证审阅程序,注意到该等信托贷款安排由发起至审批均有清晰记载。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此次独立调查结果的公布,外界也得知了世茂深圳“第一高楼”项目信托贷款的始末。目前,由于中信信托逼债,项目已被摆上拍卖桌。
涉“第一高楼”信托贷款
上述罗兵咸于辞任函中提及的,主要涉及四项信托贷款安排。
对于信托贷款1,2020年9月8日,世茂集团的一间联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信托公司1订立信托贷款协议,贷款总额为14亿元。为避免资金闲置,14亿元资金已由联营公司最终转拨至世茂集团的附属公司,用于其物业开发项目的开发及建设。
信托贷款2,又分为两授信。首笔授信,2018年4月,为参与开发集团于深圳的大型地产项目,信托公司2向世茂集团一间附属公司提供150亿元的综合授信。世茂集团附属公司于2018年获得资金合132亿元。于2020年,附属公司已向信托公司2偿还45亿元。同时,自2020年5月至7月,世茂集团的一间合营企业将87亿元划入信托公司2的前述关联公司,但信托公司2的关联公司则仍然保留其对集团附属公司的30%股权。
对于第二笔授信,2020年7月,信托公司2向前述附属项目公司授予一笔110亿元的综合授信,以延续于2018年授予的首笔授信,继而信托公司2向世茂集团一间合营企业放款87亿元。因关联公司仍然持有世茂集团附属公司30%的股权且仍为股东,因此世茂集团附属公司于2020年的会计记录中,仍维持信托公司2的关联公司在首笔授信下投入的资金计入实收资本和股东借款的会计记录,未进行任何变更。
乐居财经查阅了解,信托贷款2中所指的深圳的大型地产项目正是深港国际中心项目。2017年12月,项目由世茂以239.43亿的底价拿下,并计划投资500亿元,建设一栋600米的超高层建筑,打造深圳城市新地标。
为了推动项目建设,世茂获得中信信托150亿的授信,中信信托由此成为前者的债主。目前,由于双方的贷款纠纷,项目已被摆上拍卖桌。今年5月,世茂深港国际中心项目部分用地挂牌京东法拍,主要涉及项目12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起拍价约130.44亿元。
拍卖将于7月4日进行。据了解,此次拍卖的12宗土地中,有10宗已经抵押给了中信信托。
此外,对于信托贷款3,于2020年6月18日,世茂集团的一间联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信托公司3订立信托贷款协议(其后经修订),至2021年贷款总额为6亿元。所得款项已由联营公司最终转拨至世茂集团附属公司作为预付款项,用于其物业开发项目的开发及建设。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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