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燕之屋的代言人除了早期的刘嘉玲、林志颖,目前赵丽颖成为该品牌的代言人。同时,该品牌冠名了《鲁豫有约一日行》、电台节目《爱的小屋》、天津卫视《智者见智》和《智造中国》等节目。
大手笔的广告投入,也受到证监会的关注。反馈意见提出,要求发行人说明公司的业务驱动模式,是否存在通过大量广告营销支撑业绩,公司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风险。
在新收入准则之下,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55%、48.65%和52.67%,但在扣除各类期间费用之后,公司的净利润率并不高,报告期内分别为8.28%、9.37%和11.46%。
关联收购和交易受关注
燕之屋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其错综复杂的关联收购和交易,这也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燕之屋公司收购了北京天飞燕 55%股权、长春金燕荟 55%股权、哈尔滨金燕荟 55%股权和太原吉祥燕 55%股权。
上述4家企业的注册时间集中在2021年的3月至5月期间,合计净资产总额为598.63万元,但燕之屋对其评估价总值达1.45亿元,收购总价款达到约7964万元,并带来合计7516万元商誉。
而对上市企业收购的原因,公司称是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收购前,公司实控人之一的郑文滨及其配偶薛凤英控制着发行人北京、长春和哈尔滨地区的经销商,另一实控人李有泉控制发行人太原地区的经销商。
为实现燕之屋上市,减少关联交易,于是在2021年上半年,郑文滨夫妇、李有泉分别成立了北京天飞燕、长春金燕荟等几家公司,承接了原来由他们个人控制的经销商,打包卖给了燕之屋。
通过这种方式,燕之屋降低了关联交易比重。2019年至2021年,其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68亿元、1.66亿元和1.68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65%、12.79%和 11.18%。
不过,梳理发现,燕之屋的关联交易仍然暗藏瑕疵,存在公司股东、董高监同时是前五大客户股东或实控人的情形。
比如,2021年,燕之屋向第二大客户北京中大百诚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金额为4096.86万元、第四大客户天津市合联裕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1998.92万元。
天眼查显示,公司持股7.61%的股东、兼副董事长郑文滨妻子薛凤英,正是中大百城堂的实际控制人,郑文滨本人还持有合联裕泰38.50%股权。
同样,公司股东之一的李有泉侄子李江涛,是山西燕宝来商贸有限公司持股70%的股东,山西燕宝来曾是2019年燕之屋第四大客户。
公司股东厦门金燕来的股东王俊杰,其妹妹王雪芳持有河南燕之杰商贸有限公司40%的股权,河南燕之杰是燕之屋2019年第3、2021年第5大客户。
如此多的关联关系隐藏在燕之屋经销商背后,引起了监管对其利益输送、定价公允性、业务真实性等问题的密切关注。
存在多个代持和对赌
据媒体报道,燕之屋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97年,其创始人、董事长黄健在厦门创办SUNTAMA(双丹马),随后在全国各省市商场和药店开设燕窝专柜,经营“燕鲍翅馆”。
2002年,燕之屋品牌正式诞生。2014年10月,燕之屋前身是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燕之屋有限”)成立。
此后的6年中,燕之屋有限进行了十几次股权转让。以时间最近的2020年为例,当年9月18日,郑文滨将燕之屋有限7.91%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付煜,以还原代持。
据了解,燕之屋有限成立后,付煜先后两次出资获得7.91%股份,但因澳门籍户口,直接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审判较为复杂。
同年10月19日,双丹马将燕之屋有限1%股权转让给厦门火炬投资,交易价格1000万元;10月27日,双丹马将燕之屋有限1%股权转让给福州天壹同创,交易价格1800万元。
前后相差仅8天时间,但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却差距巨大,证监会要求说明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的确认方式及公允性。
同样在10月27日,双丹马将燕之屋有限2.70%、2%股权分别转让给黄进成、黄文小,完成股权还原代持。
此外,双丹马及其实控人为黄健,与弘燕投资、阳明康怡等投资机构签有对赌协议,其中对赌条款约定,若存在燕之屋IPO被拒或撤回等情形,相关股权回购的条款就自动恢复。
证监会反馈意见提到,公司历史上存在多处对赌协议等投资者特殊权利条款约定,请完整披露全部对赌协议清理情况,相关附条件恢复安排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如今,燕之屋主动撤回IPO申请的原因不得而知,但由此引发的股权回购能否顺利执行,值得进一步关注。
来源:雷达财经 李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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