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从金额,还是从股票数量来看,克明食品并非市场中一边回购、一边增发影响最大的公司。但是,这类合法合规的行为显然有损上市公司的利益,尤其是上市公司小股东的利益。而大股东反而在此过程中提升了控股权。
克明食品(002661.SZ)为国内挂面行业领先的民营食品高科技企业,先后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众多殊荣。然而,与各种荣誉加身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司在连续多次较高价格的回购后,筹划低价非公开发行,明显不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回购力度不大
如果没有最近的非公开发行公告,克明食品可以说是为了维护股票价格而实施回购的榜样。从2018年开始到现在,克明食品进行了三次股票回购,其中第三次回购计划目前还在进行中。
第一次回购的情况:2018年4月28日,克明面业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回购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00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1666万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同年10月23日,克明面业对此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将原回购方案中回购方式调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2.50元/股,回购期限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9年5月16日,克明面业公告了第一次回购的结果: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6.1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成交均价为12.1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0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可以说,第一次回购雷声大雨点小,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票数量都不多。
克明面业没过多长时间就进行了第二次回购。2019年7月12日,克明面业公告称,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0年7月31日,克明面业公告了第二次回购的结果。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84.8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5%,支付总金额为1.18亿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可以计算出本次回购的均价为每股11.99元。
时隔一年以后,克明面业开展了第三次回购,目前尚未结束回购期。
2021年7月15日,克明面业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6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2亿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克明食品的回购进展公告,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69.7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7%,成交均价为11.1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1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从克明食品的公告来看,之所以要进行回购,是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通过制定股份回购计划,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也就是说,至少公司内在价值要高于11.57元/股。然而,大股东认为克明食品股票价值是多少呢?根据非公开发行的定价,为9.41元/股。
增发让大股东话语权更大
第三次股份回购尚示完全结束,公司又开始了非公开发行。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克明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