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分析认为,随着市场的逐步成熟,早期奏效的大单品策略到了后期便会显现出不足之处。一旦消费者偏好或者市场供需出现重大变化,而公司没有及时采取策略应对,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鲜美来营收构成(万元)

数据来源:公司招股说明书
家族企业特征明显
招股书显示,本次IPO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郭海滨和郭定棋。郭海滨对公司直接持股18.28%,合计持股75.28%,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裁;郭定棋对公司直接持股6.16%,郭海滨、郭定棋合计持有公司81.44%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郭海滨、郭定棋合计持股比例降为61.08%,但仍持股较高。
《投资时报》研究员看到,鲜美来在2018年之前并未与外部机构有过多的关联,2018年之后才开始陆续引入宁波正越、宁波金享睿丰、宁波通源优博等外部资本,但持股比例都比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鲜美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进行的三次增资,时间均为2019年,但验资报告均在2021年才出具。对此,证监会在首发反馈中要求其说明验资报告出具时间与增资入股时间不一致的原因及背景,增资时未进行验资的原因。
对于一家家族企业,上市必然意味着接受更多的市场监督,更意味着在财务、人力、管理等方面要投入更多的成本以达到绝对的规范化经营,这对鲜美来来说或许是一个挑战。其在招股书提示,以目前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可能会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发行人发展战略、资本支出、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因而存在因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而导致决策偏离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的风险。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报告期内,该公司多次向股东进行分红,其中2018年分派利润570万元;2019年派发现金股利1140万元;2020年派发现金股利3000万元;2021年派发现金股利3000万元,4次累计进行股利分配7710万元。从目前公司股权结构来看,这些分红大部分流向实际控制人。尤其是在2020年和2021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仅增加742.18万元、178.44万元的条件下,仍坚持大额分红。
食品安全也是鲜美来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受到了来自于环保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的处罚。食品安全方面,2018年4月,鲜美来委托子公司鲜美来冷链生产的部分产品,未在包装上标注产地、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被食药监主管部门认定存在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2018年4月,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检了鲜美来部分200g抽肠虾仁产品,经检测后认定净含量不合格。2020年9月,广东大埔县对86批次食品进行抽检,在仅有的4个不合格批次中,鲜美来就占了3个席位,不合格项目为“标签不合格”。2021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100批次食品,其中2个批次速冻食品不合格,鲜美来又是其中之一,理由是“检出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
鲜美来在招股书中表示,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缴纳了相关罚款并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加强了产品质量管理。同时鲜美来本次发行律师和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的法律障碍。(来源:投资时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鲜美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