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近年销售费用情况
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受处罚
除了服务费供应商存有疑点外,振东制药预付款项情况也值得关注。据财报数据显示,振东制药2020 年末的预付款项较2020年初增加91%,2021年第一季度末预付款项较2021年初增加40%。
而在该公司列示的前十大预付款项单位中,出现了两大种植专业合作社。其中,平顺县梅海种植专业合作社、平顺县龙硕种植专业合作社分别为振东制药第一、二大预付款对象。截至2020年末,公司对其预付款金额分别为2600万元、1400万元。
巧合的是,这两家合作社不但都位于平顺县,且均成立于2019年10月12日,注册资本也均为30万元。
对于供应商的巧合情况,问询函要求振东制药说明合作社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公司排名前列的供应商的原因,并说明前述合作社相互之间及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根据要求,振东制药的年审会计师需要就预付款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其就前述方面执行的审计程序。
另外,振东制药及子公司山西振东医药有限公司2019 年、2020 年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等受到税务局行政处罚一事,也在年报问询函中被提及。
据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信息显示,振东制药及子公司山西振东医药有限公司因发票违法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在振东制药的已披露信息中,却没有相关处罚信息。
对此,问询函也要求振东制药说明处罚事由、涉案金额及处罚金额,是否属于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是否涉嫌虚增收入等。
来源:投资时报 研究员余飞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