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洁雅股份出口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09%、58.15%和72.58%。公司出口目的国主要为美国和澳大利亚。这也使得其经营不确定性进一步扩大。
招股书中,洁雅股份提到,湿巾制造行业中,以产业链分工为横轴、以产品附加价值为纵轴,行业附加价值曲线表现为“微笑曲线”。“微笑曲线”上游的设计和研发阶段,以及下游的品牌运营和销售渠道建设阶段能够产生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因此位于产业链两端,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专业制造商和运营知名品牌的品牌商利润水平较高;产业链中间的生产环节附加价值相对较低,仅以OEM方式为客户代工生产的工厂企业利润水平也较低。公司专注于湿巾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积极向“微笑曲线”价值链上游不断延伸,以提高湿巾产品附加值。
洁雅股份偿债能力状况
数据来源:洁雅股份招股书
实控人控股比例高企
招股书显示,洁雅股份的前身洁雅有限系蔡英传、冯燕二人于1999年8月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蔡英传出资42.64万元,占82%。冯燕出资9.36万元,占18%。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中,蔡英传与冯燕系夫妻关系,蔡英传与蔡明霞系兄妹关系,冯磊与冯燕系姐妹关系,冯燕、冯磊与冯岩峰系姐弟关系,胡能华与蔡明霞系夫妻关系。上述人员共持有该公司74.78%的股份,且蔡英传一人就持有公司70.51%的股份。
在招股书的风险提示中,洁雅股份表示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股东投票权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事项实施不当控制,将对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而2007年11月,洁雅有限曾在增资过程中出现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形。具体来看,当月,洁雅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93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30万元由蔡英传以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791.11万元认购,其中6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但本次蔡英传用以增资的土地使用权,实际系洁雅有限所有。因此,蔡英传本次出资未到位,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同样的事情不止发生一次。2008年11月,该公司股东蔡曙光以1元价款从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英传处受让洁雅有限56.43万元股权,并由公司办理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自上述股权转让完成至2019年,该公司共进行了4次现金分红。但转让双方对上述股权的股利归属并没有明确约定,该4次现金分红均由蔡英传领取。
2020年4月27日,为进一步明晰蔡曙光所持公司股权对应分红款的分配,蔡英传与蔡曙光签订《关于洁雅生物股份分红归属的补充约定》,约定蔡曙光所持公司股份2014年度以前的分红归蔡英传享有;双方各享受公司2016年和2019年所涉股份税后分红款94.30万元的50%,蔡英传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蔡曙光支付47.15万元分红款;蔡曙光所持公司股份未来的分红款归蔡曙光享有。
洁雅股份主要股东持股状况
数据来源:洁雅股份招股书
来源:投资时报 研究员王雨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