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必康回复了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延安必康称,因公式链接错误导致合并范围内公司往来应合并抵消金额7.7亿元未抵消,进而导致2019年年报其他应收款科目“虚增”资产7.7亿元,年报和问询函回复的巨大差异令公司财务真实性存疑。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2019年年末的其他应收款由2018年年末的0.72亿元增至21.89亿元。在突增的20亿元其他应收款中,有近6亿元来自于延安必康实控人之前控制的企业——陕西和兴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和兴医药”)。但该笔其他应收款本质上是预付款项,上市公司在有息负债高企、营运资金紧张且交易还未收到相关业务合同资料的情况下,将近6亿元的现金流向了实控人原控制的公司,实在令人费解。
“虚增”7.7亿元资产因低级失误?
公开资料显示,延安必康原主营业务是中药材收购、药品的生产与销售。通过一系列并购,公司的主营业务拓展为医药工业板块、医药商业板块、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以及药物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板块四大类。延安必康走上多元扩张的道路,主要是陕西必康2015年借壳后的资本运作所致。
借壳后,延安必康的收入大幅增长。2015-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23亿元、37.24亿元、53.68亿元、 84.47亿元和93.28亿元,增长了近4倍;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5.68亿元、9.54亿元 、8.93亿元、4.04和4亿元,整体上不增反降,盈利质量较低。
与此同时,延安必康的资产规模也在大幅增长,2015年的总资产为88.32亿元,2019年的总资产高达227亿元。公司增加的资产主要是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和商誉。
2019年,公司年报上还突然增加了20亿元的其他应收款。2018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0.72亿元,2019年末就增至21.89亿元,同比增加3027.66%。公司称主要系非关联方资金往来增加所致。
但有意思的是,在回复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中,公司改口称:由于审计合并过程中公式链接错误导致合并范围内公司往来应合并抵消金额7.76亿元未抵消,抵消后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应为14.06亿元。
也就是说,在延安必康2019年的年报中,“虚增”了7.7亿元其他应收款资产,是公司低级失误造成。
依照最新修改的《证券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自称因低级失误造成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应如何追责?
根据上市公司2010年发布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关责任人的范围包括公司的董监高,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的负责人,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因审计合并过程中公式链接错误导致年报“失真”,显然违反会计准则的规定,延安必康“虚增”7.7亿元资产的“锅”是否由公司财务、审计系统的工作人员来背?
数亿元资金去向成谜
2019年,在延安必康新增的20亿元其他应收款中,除了上文提到的7.7亿元关联方来往资金外,还有8.11亿元商业承兑票到期未兑付的款项以及一笔神奇的其他应收款。
这笔神奇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5.89亿元,接近6亿元,它源自于上市公司向和兴医药支付的委托收购中药材的款项。
按照会计原理,这笔款项性质上属于预付款项,那为何计入其他应收款?根据公司回复2019年三季报问询函的解释,该笔款项由于未收到相关业务合同资料,账务处理暂时挂到其他应收款该科目下。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也就是说,上述近6亿元的“预付款”还没有收到相关业务合同资料,延安必康就将现金支付给了和兴医药,那和兴医药是何方神圣?
根据延安必康2017年年报,和兴医药彼时是公司实控人李松林实际控制的企业,2017年年末,公司应付和兴医药2.43亿元的货款。到了2018年,和兴医药就不再是延安必康的关联方。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延安必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