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商界,有三位女性企业家把头像印在了产品上,让自己成为公司的象征。她们分别是格力董明珠、老干妈陶华碧,以及金嗓子喉宝创始人江佩珍。最后的这一位,和她的企业正陷入一场“泥潭”。
2019年6月,金嗓子控股集团(6896.HK)旗下的“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金嗓子食品)”因拖欠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星空华文”)5167万元广告费,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金嗓子食品实际控制人的江佩珍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消息一出,金嗓子集团当月股价从每股2.2元的最高价下跌至1.76元,并在随后的半年里一路下行跌至1.15元。尽管2019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4.03%,但也未能提振金嗓子股价,截止发稿前其股价为1.5元。
湖南国纬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怀宇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失信是企业最大的品牌危机”。母公司盈利不偿还子公司债务,让实际控制人江佩珍成为“老赖”。透过这场债务纠纷,折射出的是金嗓子集团面临的增长困局。
新品引发的官司泥潭
根据年报显示,金嗓子集团2019年净利润1.68亿元。以此可以推算出,金嗓子食品拖欠的5167万元广告费相当于集团30%的利润。这场足以引发利润剧烈波动的官司,缘起于金嗓子集团的一次业务拓展。
2016年金嗓子集团子公司金嗓子食品推出“草本植物饮料”产品,总经销商为原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睿创办的启丰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启丰食品)。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6年6月,金嗓子食品与星空华文订立了《电视广告委托代理合同》,约定金嗓子食品在《蒙面唱将猜猜猜》和《盖世英雄》节目投放草本植物饮料广告,合同总价8000万元。
但在合同执行完毕后,金嗓子食品拒绝支付尾款,而理由令人匪夷所思:这份《电视广告委托代理合同》往来沟通均由启丰食品负责,并没有金嗓子食品的签字和盖章。于是星空华文提起上诉。
2019年6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金嗓子食品需支付星空华文剩余广告费及违约金共5167万元,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立案执行。但这笔欠款只执行了136万元。
执行裁定书显示: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金嗓子食品实际控制人江佩珍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据《华夏时报》记者查知,在推广草本植物饮料期间,金嗓子食品引发的诉讼不止这一宗。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金嗓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