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9日,韵达股份(002120.SZ)发布2019年业绩快报,2019年实现营收346.24亿元,同比增长149.89%;实现归母净利润26.56亿元,同比下降1.57%。
2018年韵达股份处置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获得一次性收益,当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基数较大,如果扣除公司2018年处置丰巢股权产生的非经常损益影响,则2019年韵达股份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7.68%。
事实上,韵达股份重组上市以来,营收、利润增速步伐相对一致,2016-2018年营收增速分别为45.44%、35.86%、38.76%,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速为65.75%、33.71%、38.66%。
而2019年韵达股份扣非净利润增长速度远落后于营收,韵达股份2019年业绩表现尤为引人注意。
对比其他头部物流企业,顺丰控股(002352.SZ)、中通快递(ZTO)、申通快递(002468.SZ)、百世集团(BEST)在2019年营收增速分别为23.37%、25.59%、35.58%、25.8%;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27.24%、28.85%、-30.06%、60.15%。
可以发现,一方面韵达股份营收增速远超行业竞争者,而另一方面,扣非净利润增速又低于除申通快递之外的其他竞争者,韵达股份2019年业绩蹊跷在哪儿?
事实上,韵达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来源于派件服务模式的调整,同时“自营+加盟”模式在疫情下缺陷暴露明显,2020年的业绩增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美化收入”
2019年之前,公司快递收入主要由中转费收入与面单收入构成。其中,中转费收入是指在快件揽收完成后,揽件加盟网点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段,将当天所揽收的快件统一运输至韵达货运指定的始发转运中心,然后由韵达货运通过自营枢纽转运中心进行转运,并在送达派件加盟网点时,收取快件中转费用。
面单销售收入是指揽件加盟网点向韵达货运支付的快递面单费,待韵达货运整个快递服务完成后向揽件加盟网店收取。
2018年韵达股份营收中快递服务收入占比86.75%,贡献利润比例90.52%。快递服务收入中中转费收入占比53.06%,但是当年中转业务亏损11.37亿元,而面单收入33.64%,面单销售当年盈利46.3亿元,贡献利润在100%以上。
事实上,2018年韵达股份中转费收入亏损的原因是中转业务成本与收入不匹配的原因导致的。面单销售收入对应的面单销售成本主要是运单等打印介质的采购成本,但与面单销售相关的所投入的硬件折旧成本、人力成本等与中转业务成本无法明确区分,因此公司将上述成本直接计入中转相关成本。因此,中转业务成本偏高,出现亏损。
2018年12月29日,韵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从2019年1月 1 日起在公司全网范围内对现行快递服务中有关派件服务业务模式进行调整,即由原来的“揽派两端加盟商(网点)之间直接进行派件服务”调整为“统一由公司通过向派件端加盟商(网点)采购服务的形式向揽件端加盟商(网点)提供派件服务”。
派件服务业务模式调整前,上市公司不是派件服务的提供方,派件服务由揽件端加盟商(网点)向派件端加盟商(网点)直接采购,在快递派送完毕后,揽件加盟商(网点)向派件加盟商(网点)直接支付“派送费”,这个过程中上市公司既不确认收入、也不核算成本。
派件服务业务模式调整后,上市公司将通过向实力强、服务好的目的地加盟商(网点)采购派件服务的形式,为揽件端加盟商(网点)提供包裹派送服务,同时向揽件端加盟商(网点)收取派件服务费用。
模式调整后,上市公司向揽件端加盟商(网点)收取相应服务收入,在会计核算时确认为派费收入;同时,公司将向派件端加盟商(网点)支付派件费用,在会计核算时核算派件成本,收入与成本之差形成韵达股份的部分利润。
事实上,通俗来讲,韵达股份在派件服务模式上的调整就是依靠自身规模优势、品牌优势以及技术结算平台优势,强行成为揽件和派件加盟商的居间人,在派件服务过程中形成一定的利润。
因此,2019年韵达股份在新模式下实施新的会计核算,收入实现高达149.89%的增长不足为怪。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成本也会随之大幅增长,因而营业利润并不会因为新模式的实施而大幅增长,派件服务模式的调整只是起到了美化收入的作用。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