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与宋兴龙的恩怨
陈年旧事,时隔7年仍意难平。
宋兴龙在举报信中列出了三大项内容:第一,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万达投资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仅涉嫌违法经营,且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第二,被举报人总裁、副总裁、执行总裁等人涉嫌巨额合同诈骗罪;第三,大连万达公司未尽到如实披露义务。
万达商管的声明中只提到了纠纷,并未回应万达投资商业模式、高管涉嫌合同诈骗及如实披露事宜。
万达商管表示,宋兴龙故意捏造事实,企图索要巨额经济赔偿。其所谓的松江万达“打砸抢”事件,事实是上海奥沙长期拖欠松江万达租金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且拒绝腾退租赁房屋。双方的租赁合同纠纷已经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松江万达均胜诉,租赁合同因奥沙健身单方拖欠租金违约而被裁决解除。
根据宋兴龙的表述,2014年5月30日,上海奥沙与松江万达广场同时开业,并与万达商管签订合同,然而万达商管的盖章合同却在其开业一年之后返还,并且盖章单位是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万达投资),当时给的解释是:万达投资与万达商管为一家公司。
在2015年8月万达百货关门倒闭后,宋兴龙与万达商管谈判未果,继而上交到北京仲裁委、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定上海奥沙败诉,应支付万达百货倒闭至仲裁判决时的租金。
如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但万达的麻烦远没有结束。在万达商管回应声明发出之后,宋兴龙在自己的微博也进行了回应,声称“奥沙公司有话说,有料报”,并且正在寻求有影响力的媒体发声。
万达将要追究法律责任,而宋兴龙摆出一副要与万达分个是非高低的架势,万达与宋兴龙的纠纷还将牵出什么,只能等后续消息。
来源:乐居财经 杨静姝 发自北京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王健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