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连夜雨,一路南下试图全国化的河北承德露露(000848)不仅频频受阻,连和汕头露露的商标案也两度败诉。日前,承德露露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法院二审认定南方汕头露露使用“露露杏仁露”这一商标合法有效,进而驳回相关诉求。不过,承德露露表示还会申请再审,如果最终没有上诉成功,那么承德露露会因此失去独家享有“露露杏仁露”的独家商标权。
南北露露商标之争
南北露露的渊源由来已久,20多年前,1995年,为开拓南方杏仁露市场,承德露露的控股股东、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露露集团”)与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下称“香港飞达”)合资成立汕头露露。一年后,露露集团改制,将优质资产重组后上市,上市主体为承德露露,而汕头露露当时是上市公司承德露露的子公司。
好景不长,承德露露上市后不久,子公司汕头露露发生巨额亏损,为保上市公司业绩,董事会决定将汕头露露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为保证汕头露露退出上市公司体系后仍能生存,同时又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承德露露将其利乐包杏仁露加工业务独家交给了汕头露露。
“分家”后,南北两个露露之间一直相处平静,直到2015年开始,双方之间长达多年的商标诉讼战拉开了帷幕。当时,承德露露以商标侵权为由多次向汕头露露发起诉讼,称当初授予汕头露露商标使用权的备忘录等文件不符合法定程序。
2018年,汕头露露反手也将承德露露告上法庭。汕头露露认为,该公司对于露露的商标拥有长期使用权,而承德露露却认为,汕头露露是在非法使用其无形资产。
双方的争执一直没有定论的难点在于由于两份文件《备忘录》与《补充备忘录》的有效性遭到严重质疑。2018年的庭审中,根据汕头露露方证据,《备忘录》与《补充备忘录》中许可汕头露露可以永久使用露露商标和专利,永久禁止承德露露经营南方八省市场,永远禁止承德露露生产经营利乐包装杏仁露。
但承德露露一方代理律师则表示,该公司此前一直不知道上述合同的存在,直到2015年2月份,才在承德露露公司的融资尽职调查中发现了两份“隐形合同”文件的存在。此外,承德露露还质疑两次签署的合法性,表示这两份备忘录的签署均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签署备忘录的王宝林、王秋敏两人为关联人,汕头露露和香港飞达属于关联企业,造成承德露露拥有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使用权存在严重缺陷。
围绕着露露商标使用权和专利权、相关《备忘录》的合法性、以及露露相关产品销售的市场划分等问题,南北两家露露拉开了诉讼大战,涉案金额超2亿元。
在过去几年时间里,让一边全国化打拼,一边和昔日兄弟打官司的承德露露头痛不已。
在2020年1月6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中显示,上述提到的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但承德露露表示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对此,承德露露方面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诉讼为终审判决,对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不会产生直接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过,对公司未来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和公司整体战略将会产生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同时,承德露露还认为,一审、二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备忘录》、《补充备忘录》将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大半市场份额永久授予彼时王宝林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汕头露露公司,将汕头露露公司永久绑定寄生于公司,持续窃取公司的商业利益,严重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协议。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承德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