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报销150万 三成用来投资餐馆
内蒙古中青旅收到蒙牛公司支付的旅游费用后,扣减实际为蒙牛公司发旅行团4批次支出的各项费用67.57万元,将剩余的110万元按照尹昆的要求,分别于11月13日、12月10日通过内蒙古中青旅对公账号打给湖北海外旅游公司80万元、15万元;12月8日,师某又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向湖北海外旅游公司汇入15万元。
10月左右,尹昆联系张某,称自己安排了几个团要去境外旅游,但是自己从公司报账不方便,内蒙古中青旅会打一笔款到湖北海外旅游公司,让张某帮忙报销出来。后张某按照尹昆的指示,通过编造虚假旅行团、利用工作便利收集票据等方式,从湖北海外旅游公司报销出152.06万元。
按照尹昆的指示,张某分别于2015年12月18日、12月22日将其中150.56万元打入尹昆指定的任某的账户上,另有1.50万元打入尹昆的账户上。
任某是谁?为何尹昆要将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的旅游费用打至其账户?刑事裁定书显示,任某和尹昆系合作关系,2015年12月31日,任某和尹昆合作的天津市南开区熙悦汇广场英玉餐馆准备开业,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尹昆需要投资50万元左右。
收到150万的汇款后,尹昆让任某将其中50.56万元留下作为开餐馆的投资,剩余100万元打入尹昆银行卡里。
除了投资开餐馆外,尹昆还利用其职务便利带领自己的女儿、女儿同学家长在内蒙古中青旅出境部报名境外旅游,并将三人到澳大利亚、新西兰产生的5.57万元的旅游费用元汇总到蒙牛公司工业旅游费用中,由蒙牛公司统一结算。
刑事裁定书显示,该案曾于2019年8月29日作出刑事判决,但原审被告人尹昆不服,提出上诉。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尹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本单位资金,共计157.7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依法追缴被告人尹昆违法所得返还给蒙牛公司。(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蒙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