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尔特”)将要上会,接受证监会发审委的考核。阿尔特拟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7641.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据了解,阿尔特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宣奇武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直言不讳地表示,他们上市是“被迫无奈”。宣奇武认为,在资本先行的今天,如果阿尔特坚持以往那种稳健的发展方式,那他们在新业务投入、人才招募等方面就会受限,而且随着原本比他们更弱小的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后,也总觉得有“矮人一等”的挫败感。
那么,阿尔特为何是被迫上市,且企业的质地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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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突击入股股东
据了解,阿尔特开曼的境内经营主体为精卫全能(成立于2002年),2007年为了搭建VIE架构,吸收合并精卫全能,并通过协议控制精卫全能。
经历了多年的发展,2011年3月,公司又开始拆除红筹架构,筹备境内上市。然而,在拆除VIE架构时,阿尔特的实控人却与其他股东发生了一起法律纠纷。
2011年3 月11 日,阿尔特开曼与其10 家机构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阿尔特开曼将其持有的阿尔特有限100%股权分别转让与包括捷运企业在内的10 家新股东。
同时,阿尔特开曼原股东们(申请人)与宣奇武(乙方)签订了《协议》,约定阿尔特经营相关方或其关联方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的三十天内且无论如何不迟于2012 年3 月31 日(以上先到期日),向乙方确认的乙方各自账户或其各自指定方的银行账户支付总额为1798万元的价款作为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的对价。
但宣奇武未能履行义务,直至2018 年1 月18 日,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宣奇武合计支付约3819.07万元。
随后,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宣奇武将支付申请人近4000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宣奇武分别于2018年9月29日和2019年1月30日,支付了第一笔和解款1270万元和第二笔和解款500万元。也就说是,宣奇武还有约2000万元多的款项未支付。
除此之外,阿尔特的被迫上市可能是与公司背后的股东有关。
据了解,阿尔特于2018年9月21日向证监会提交了IPO申报稿。2017年3月31日至2018年9月21日,这短短的一年半的时间内,阿尔特共新增了96名股东,其中机构股东14名,自然人股东82名。
即便从2017年12月31日起计算,公司新增的股东也多达32名,其中9名机构股东,23名自然人股东。
与此同时,IPO日报查询发现,上述入股阿尔特的机构股东的成立时间都不长。其中,成立时间最长的为青岛德鑫卓越,成立于2014年5月;成立时间最短的为宁波秋信,成立于2017年12月。
这也意味着,阿尔特在申报前夕,有大量突击入股的股东,且机构股东成立的时间都不长。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阿尔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