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亚太实业发布重组预案,拟将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同创嘉业”或称“出售资产”)出售给公司实控人实际控制的另一家企业—亚太房地产;同时拟2.85亿元-3亿元现金收购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或“临港亚诺”)51%股权,上述两项交易互为前提,同步实施。
资料显示,亚太实业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最近几年深陷业绩泥潭,此次跨界并购精细化工企业,可以说是上市公司的“自救”。但标的公司净利润波动较大,亚太实业的跨界并购能否实现盈利持续增长还有待市场观察。此外,亚太实业账上货币资金难以覆盖现金收购的对价,也缺乏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入,公司收购的现金从何而来?
一手“卖子”一手收购 标的净利润波动明显
资料显示,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亚太实业在最近几年可谓“命途多舛”。2013年,亚太实业因未计提所持济南固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2013年虚增净利润。而此次拟出售的同创嘉业因未按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导致亚太实业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虚增营业收入,2013年虚减营业收入。上述行为皆遭到了监管部分处罚。
而亚太实业自2002年以来一直处在亏损和“微盈”之间徘徊。2000-2018年,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01亿元、-1.24亿元、-0.54亿元、0.12亿元、-0.83亿元、-0.14亿元、-0.24亿元、0.06亿元、0.04亿元、-0.42亿元、-0.03亿元、-0.05亿元、-0.43亿元、0.12亿元、0.01亿元、-0.09亿元和0.11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亚太实业2010年转型房地产开发业务以来,在其他房地产开发商业绩大幅增长之际,身处甘肃的亚太实业的盈利仍然没有实质改观,在房产行业“黄金十年”中未有建树。而如今,亚太实业到了出售核心子公司、剥离房产业务求生的地步。
此次出售的同创嘉业正是亚太实业的核心子公司,2017年和2018年,同创嘉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614.78万元和3772.15万元,是亚太实业收入的全部来源,但同创嘉业却未实现盈利。
根据重组预案,此次收购的标的临港亚诺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的企业,主要产品为吡啶类、MNO及其他化工产品,吡啶类产品主要包括3-氰基吡啶、3-氨基吡啶、4-氨基吡啶、2,3-二氯吡啶、2-氯-4-氨基吡啶以及2-氯烟酸等。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亚太实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