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及其销售公司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酒茅台”)因涉嫌虚假宣传、标注不实,被消费者告上了法庭,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
经时间财经核实,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确于5月28日开庭审理了该案。该案庭审资料显示,原告邢连超于今年1月花61996元购买了“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各两瓶,不久发现这4瓶高价酒是茅台公司用15年酒龄的基酒勾兑而成的。
只是消费者不懂“行业黑话”?
邢连超表示,购买以上酒之前,他所接触到的茅台的多处标识,让他确信自己所购买的茅台产品应当是酿造并储藏达到30年和50年,并由酒厂装瓶出售的陈年老酒。
1月17日,邢连超在茅台专卖店内选购以上酒时注意到,“国酒茅台50年53度白酒”在酒瓶正面商标上有“AGED50 YEARS”英语,50年、30年茅台酒随箱的《国酒茅台防伪手册》和红色手册中,均有对“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的介绍,白酒包装盒上也注明“食品名称:50年贵州茅台酒”。
但购买之后,白酒品鉴人士告知邢连超,“50年陈年茅台”不可能装50年的陈酒,茅台酒厂在50年前没有这么高的产量,也不可能储藏达到50年,这种年份酒是用基酒勾兑成老酒的口味而已。
邢连超认为,作为一般消费者认为的“50年陈年茅台”应当理解为酒龄,具体就是指生产出来的酒在容器中贮存达到50年,而不是用15年的基酒勾兑,遂将贵州茅台、四川国酒茅台告上法庭。
但茅台代理人当庭辩称,茅台没有虚假宣传行为,主观上没有欺骗消费者的故意,没有虚假的、让人误解的行为。茅台从未宣传30年、50年陈年茅台酒的储存年限达到30年、50年,且通过多渠道介绍过30年、50年陈年茅台酒“是均以不低于15年酒龄的基酒按照30年、50年茅台勾兑而成”。
茅台酒经销商王雨(化名)向时间财经表示,年份酒是用基酒勾兑出来的,这是业内都知道的事情,只是消费者不了解而已。几十年陈,主要是用来区分口感。年份酒讲究的是基酒的质量和勾兑技术。
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张越律师向时间财经表示,此类案件一般会按照消费者普遍的认知来认定其所对应的事实,而不会按照某些行业的惯例来认定事实。按照一般消费者如邢连超的理解,酒瓶上标注的“50年”“30年”,理所当然地就应该是这瓶酒的“年龄”,“年份”是指酒的窖藏时间。不过,具体还是要看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如何认定。
另外,茅台酒从包装盒到酒瓶身,“50年”“30年”的年份元素被放大和突出,酒龄介绍却淹没于不显眼的小字说明中,说明茅台没有充分履行告知消费者实情的义务。
时间财经尝试联系贵州茅台相关负责人了解事件进展,但截至发稿时,并未得到回复。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茅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