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讯,一条“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揭牌”的消息将贵州茅台推上风口浪尖,据报道,茅台集团在上市公司体系外新成立了一家营销公司,将重点针对团购、商超等终端客户开展工作,这引发了市场对茅台集团拿走上市公司利润的担忧,不少分析人士直指茅台集团成立营销公司是在“打劫”中小股民,此事引发了上交所深夜发函关注。在茅台集团千亿目标的重压下,如何处理集团的营销公司与贵州茅台旗下销售公司的工作分配问题,成为茅台近期面临的重大考验。
茅台集团被指打劫中小股东
5月5日上午,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新成立的集团营销公司将与原先的茅台酒渠道商一起负责茅台酒的销售工作。按照官方的说法,新成立的集团营销公司将重在“用好增量、管好存量、加强管控、统筹市场”,与社会渠道实现错位发展,与原有营销体系互为补充。资料显示,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的贵州茅台的母公司——茅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这也意味着新成立的集团营销公司是一个与上市公司贵州茅台平行存在的独立实体,引发了中小股东担忧。
中国网财经记者留意到,就在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第二天,新浪微博上名为“茅台900元真不算高”的投资者实名向上交所公众热线发送了投诉信,请上交所出面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涉及大额关联交易?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等问题对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问询。
“谁都知道茅台酒是当前的紧俏货,谁有货源谁赚钱!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堂堂一个万亿市值的上市公司,为什么不能自己卖酒?是他的销售子公司—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和全国34家直营店没有销售能力吗?还是说因为它是茅台集团的子公司,可以被母公司当面团揉来揉去?”这名股东在投诉信中指出,就在上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主体,公开向全国商超招标直销600吨茅台酒,请问哪一家商超不拚个头破血流才能拿到经销权?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就因为是茅台大股东的子公司,凭什么就可以不走任何招投标程序轻松地独家拿到10倍以上销售量的经销权?这是明显的利益输送,是严重的关联交易!难道不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吗?难道监管机构坐视不理吗?
有分析人士指出,贵州茅台集团层面成立了营销公司,相当于把一部分预期进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转移到了集团层面,这与“打劫”中小股民没什么区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体现在其一,未来近2万吨增量中渠道差价利润的消失,其二,未来茅台提价动能枯竭,差价越大,集团利润越丰厚。
上交所深夜发函关注
此事迅速引发了监管层的关注。
5月7日深夜,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在监管函中,交易所要求贵州茅台就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等市场关心的问题给予回复。
监管函主要提及四个方面问题,要求贵州茅台回答控股股东成立营销公司并全资控股情况下,是否拟全盘直销经营上市公司的茅台酒配额,是否可能形成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请公司控股股东说明在集团层面成立营销公司的主要考虑、拟开展的商业活动及具体经营模式、是否有经营上市公司茅台酒的计划。”
上交所监管函指出,公司定期报告显示,公司营销网络布局正经历调整,经销商数量有所削减。请公司说明,上市公司营销渠道建设的具体规划安排,以及本次控股股东成立营销公司与公司前述“营销体制调整”之间的关系;并区分集团营销渠道、公司自身直销渠道和经销商渠道等,说明未来年度内公司对茅台酒各类销售渠道投放的计划。“请公司说明与集团营销公司之间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以及需相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茅台集团设立营销公司由集团100%控股,即由该公司全面直销此前削减的茅台酒配额,利润相应转移至茅台集团中。相比之下,上市公司无法享受到压缩经销商带来的收益,难以实现前述市场预期中的持续增长。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茅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