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和环保的双记“警钟”
屡登“黑榜”隐患难消
除了卷入侵权案件之外,爱玛科技及旗下子公司众多产品质量、环保、安全隐患等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据津市环罚字[2014]51号文件,2014年9月22日,爱玛科技因将生产中产生的部分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存,被天津市环保局处以5万元罚款。
报告期内,爱玛科技因刊登以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发布要约合同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被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处以5,000元罚款。
除了母公司隐患重重,爱玛科技旗下子公司更不是“省油的灯”。
2017年8月23日,天津爱玛被举报每天晚上10点至凌晨偷排废水,且噪音扰民。天津市静海区环保局监测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喷漆、电泳车间正在生产,VOCs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因损坏而处于停运状态,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区环保局监测人员在其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采集了水样。针对爱玛科技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外排问题,静海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天津爱玛涉水工艺全部停产。
2017年5月27日,天津爱玛昼夜生产,VOC、废水均未达标,产生刺鼻性气味。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喷涂车间正在生产,VOCs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明显刺鼻性气味,针对举报反映的废水未达标问题,区环保局监测人员现场提取了水样送检。经监测水质超标,区环保局依法进行立案处罚,限期于2017年7月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同时责令该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2017年6月底前完成VOCs排放检测,如超标,将依法立案处罚。
招股书也显示,天津爱玛因污水处理站三沉池内的废水COD浓度超标的问题,被天津市静海区环保局处以40,263元罚款;因未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及时进行变更,被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因办公室一楼展厅有一个消火栓箱内缺少水枪和水带,被天津市静海区公安消防支队处以10,000元罚款;因未为喷涂车间部分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护口罩,被天津市静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罚款30,000元。
同时,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玛”)因烤漆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批准擅自开工、烤漆环评配套设备未验收等问题,被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处以6万元罚款;因配套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已投入生产的问题,被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处以5万元罚款;因施工过程中挖破地下天然气中压PE110管道,造成燃气管道受损泄露,被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罚款1.5万元。
而爱玛科技认为,公司所处的电动自行车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针对每项环保处罚事项,公司均已经纠正并整改完毕。
除了环保问题,产品质量问题更是民生关注的焦点之一。就在招股书披露不久前,爱玛科技再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监管层公开曝光。
根据2018年4月17的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结果,爱玛科技2017年8月4日和2017年7月31日的两批次产品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主要问题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把立管静负荷、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等多项不合格检测项目。
而此并非个例。
根据2015年2月25日的北京市工商局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爱玛科技2014年3月22日和2014年9月11日的两批次产品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主要不合格问题存在于最高车速、整车质量、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说明书的要求等方面。
对于声称不懈地把控与追求产品品质并把质量视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基础的爱玛科技,却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到监管层曝光,无疑是一记敲响的“警钟”,而如何扫清消费者和投资者的疑虑,似乎任重道远。
来源:《壹财信》山芙,发自广州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爱玛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