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迎来20周岁的电动车“老牌企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也将目光投向了资本市场。
本该踌躇满志的爱玛科技,却出现净利润几近“腰斩”持续盈利能力存疑的尴尬现象。与此同时,对于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的爱玛科技,却因侵犯他人专利权被推至被告席并败诉,但其并未在招股书中披露该侵权事实,是否涉嫌信披违规?
事实上,高调计划融资超16亿元的爱玛科技,身后的问题不仅于此。爱玛科技及旗下子公司众多产品质量、环保、安全隐患等问题,尤其是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遭到监管层的曝光,而此并非个例。
净利近“腰斩”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侵权被诉未披露
成立于1999 年的爱玛科技,于2004 年步入电动自行车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此番冲击上市,爱玛科技计划募集资金16.81亿元,用于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13个项目。
2015-2017年,爱玛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9.12亿元、64.44亿元、77.9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99%、20.96%。
2015-2017年,爱玛科技分别实现净利润3.75亿元、4.49亿元、2.63亿元,同比增长19.91%、-41.49%。相比近年的营收表现,爱玛科技的盈利情况则几近“腰斩”,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相反,爱玛科技却认为,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除净利润被“腰斩”外,爱玛科技近年来卷入多起侵权事件,则更备受关注。
2017年,爱玛科技为保护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曾将天津赛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赛鸽”)推至被告席。颇具戏剧性的是,维权路上的爱玛科技,却因侵权而被推至被告席。
根据(2016)闽01证保29号文件,2016年11月21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温岭市九洲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是“一种电动机轮毂电机的定子”和“一种电动机轮毂电机”共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而浙江爱玛、无锡爱玛生产场所使用的“用于十寸轮圈的电动车轮毂电机”侵犯了九洲电机的专利权,法院判决查封和扣押了浙江爱玛、无锡爱玛经营场所使用的电动车十寸轮毂电机。
而对于上述侵权事实,爱玛科技并未在招股书中披露。而爱玛科技却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爱玛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