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年报中,上市公司没有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无法对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的合理性做出判断,对于其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虚构收入和利润的情况不得而知。
正常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增长应是基于营业收入的增长,但是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竟然是营业收入增速的两倍以上。
显然,上市公司2017年的利润表存在不小的水分,需要上市公司给出合理解释,但截至发稿,公司未对《证券市场周刊》记者的采访予以回复。
在存在大额应收账款的情况下,博天环境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样值得注意。
Wind数据显示,博天环境201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仅比博世科高出一些,低于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般来说,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越好,表明上市公司收账速度快,坏账损失少,偿债能力强。博天环境这一指标低于行业均值,无疑是增大了坏账损失的风险,对于未来的营业利润将会产生更加不利的影响。
此外,博天环境的现金流情况同样让人担忧。
2018年上半年,受盛运环保(300090.SZ)、神雾环保(300156.SZ)、凯迪生态(000939.SZ)等环保类上市公司债务违约和东方园林(002310.SZ)发债失败的不利影响,环保行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加剧。根据行业信息,2018年,环保企业的融资成本已超过其正常盈利水平。
就博天环境来说,公司的净利润率为5%左右,低于行业平均值的10.94%,而2018年下半年,环保企业融资成本已经高达8%以上。Wind显示,公司在2015-2017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的比例始终处在行业均值之下。在当前PPP融资问题难解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现金回款能力弱的问题将变得更加突出。
年报显示,博天环境2016-2017年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89、1.53。根据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线讲堂”的说法,一般认为当利息保障倍数在3或4以上时,公司付息能力就有保证,低于这个数,就应该考虑公司有无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能力。很显然,博天环境的利息保障倍数令人担忧。
有息负债利息费用化比例畸低
通过观察博天环境2017年年报,《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公司在2017年存在较高的有息负债,然而其利润表确认的财务费用并不高,这种财务处理的方法明显低估费用、虚增利润。
通过下面的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猫腻。根据上市公司2016年、2017年应付利息的增减额和2017年现金流量表中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我们可以较为准确地计算出博天环境2017年实际的借款利息。
据公司年报,2016-2017年,博天环境的应付利息分别为1583万元、1504万元。现金流量表显示,2017年,博天环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股利、利润合计金额为1.62亿元,2017年分配股利金额为4000万元。通过上述数据和计算方法可以计算出,博天环境在2017年实际应支的借款利息金额为1.21亿元。
利润表显示,博天环境2017年确认的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仅为5296万元,借款利息费用化的比例为43.77%。那么,同行业上市公司借款利息费用化的比例又是多少呢?
同行业上市龙头公司碧水源2016-2017年的应付利息分别为3290万元、3874万元,2017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股利、利润合计金额为4.89亿元,2017年分配股利金额为1.75亿元。通过计算可以得出,碧水源在2017年实际应支付利息金额为3.20亿元,当年碧水源确认的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为4.06亿元,因此,其借款利息费用化的比例达到了126.72%。
其次是同行业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巴安水务。年报显示,2016-2017年,公司的应付利息分别为69万元、765万元,2017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股利、利润合计金额为3371万元,2017年没有现金分红。通过上述方法计算得出,巴安水务2017年实际应支付利息金额为4067万元,当年巴安水务确认的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为3620万元,计算出的借款利息费用化比例为89.01%。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借款利息费用化比例进行的比较显示,博天环境2017年43.77%的借款利息费用化比例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这一做法无疑是减少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增加了公司的营业利润。
想方设法凑利润 躲避监管红线
年报显示,博天环境在2017年通过关联交易子公司股权取得了近7000万元投资净收益,占2017年营业利润的45%。
上述投资收益系公司在2017年将全资子公司博元生态修复(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博通分离膜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中投资所持博乐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乐宝”)70%的股权和博中投资持有的博乐宝持股企业北京博乐创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73万元出资及持有的博乐宝持股企业北京博乐汇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29万元出资,共同转让给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赵笠钧100%控股的汇禾生态。
Wind数据显示,已转让子公司的盈利大多为亏损,在经过董事会议案和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完成了相关转让,确认了投资收益6973万元。
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其中就包括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博天环境在2017年2月份上市,公司在上市当年应收账款激增、处置子公司股权等行为明显给人一种虚增利润的嫌疑,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被证监会处罚,同时维持公司上市首年业绩不变脸。
对于以上维持业绩的行为也难免让人与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的减持产生联想。
自2018年2月22日限售期结束,公司第五大股东京都汇能第二日就迫不及待地发布减持计划,拟减持不超过6%的股权,截至目前,京都汇能已减持1%的股权;仅仅一个月之后,博天环境第三、第四大股东也分别发布了减持计划,其中持股9%的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持股6.94%的平潭鑫发汇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8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5%。
限售期刚刚结束,公司的股东就纷纷准备减持,难道股东们对博天环境的前景没有信心吗?
《证券市场周刊》实习记者 代航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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