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广东省玩具协会旗下中外玩具网发布的一则报道指出,嘉乐公司当日发出了一份声明,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与“小猪佩奇”( Peppa Pig)品牌权利人娱乐壹公司的代理人山成公司协商,达成由娱乐壹公司通过山成公司许可嘉乐公司生产销售“Peppa Pig”“过家家”系列儿童玩具的协议。许可期限 2 年,期限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嘉乐公司也支付了相应的许可保证金。
声明中指出,此后,由于许可方单方面对被许可方增加严重不合理的许可要求,双方的许可协议未能全面履行,从而也造成嘉乐公司该许可项目营销遭受重大损失。
据称,杭州互联网法院目前针对该著作权纠纷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还未有发生法律效力。嘉乐公司将就这一判决提出上诉。
随后,记者多次致电了多个嘉乐公司对外公布的联系电话,但截至发稿均未接通。
在记者询问该份声明中提及的信息时,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代理律师则向记者表示,一审判决书还未拿到手,涉及的案件情况也不方便对外说。而该声明的情况他正准备向权益人反映。
判赔金额在提升
在线下以及各类社交媒体上,小猪佩奇无疑是“网红”,相应的产品也被广泛销售。在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怡律师看来,这一案件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事实上,英国《泰晤士报》也已就此事进行了报道。
“目前来看案件的专业难度并不大,涉及的版权等都是有登记的,因为权利人之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很强,原告在维权的时候,相对会比较容易。”张怡表示,对中国的企业来说,这一案件也值得借鉴,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知识产权,也称称作“知识所属权”, 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直在持续进步,但在业界看来,知识产权案件多涉及商标注册权等,存在调查周期长、取证困难等情况,同时,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维权的成本依然比较高。
此外,赔偿额低也是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主要情况。
2014年,时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的张志成曾对外表示,他对所有已公开的专利权案件判决书进行研究,发现我国专利权案件的平均判赔额只有8万元。
张怡向《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知识产权案件的举证比一般民事案件复杂得多。“知识产权案件要有一个完整布局,要找出侵权点以及侵权行为在哪里等,有时候知识产权侵权都是综合性的,尤其是商标权,经常会涉及到企业名称等”。
不过,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有十余年经验的张怡看来,2017年开始,知识产权案件的判赔金额已经有大幅度提升。“国家越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包括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对周边区域集中管辖,审判的水平和效率提高很多”。
业内人士指出,过去,一些知识产权案件最终的判赔往往难以弥补企业损失,甚至是无法覆盖律师费,但现在这一情况已经在很大程度有了改变。基于此,目前越来越多的本土企业也愿意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投入资金。
◎ 《国际金融报》见习记者 王敏杰 记者 蒋佩芳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小猪佩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