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模式仍有巨大空间
对于拼多多,首先应该肯定它是一种创新,最大的创新在于针对“低端消费”这一细分市场,巧妙地进行数据营销、社交网络等营销模式,完成了一个消费引爆。其次,它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低线城市、低端市场对消费实用化、高性价比的追求和需要。第三,它客观上帮助了一部分非主流的低质低价商品厂家找到了目标市场,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商品销售。
但需要强调的是,综合所有情况,拼多多是一个资本驱动的商业项目,不是为了迎合消费升级,只是客观上部分起到了该作用。所以才会出现它的商业或资本上的追求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它对企业社会责任、对法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
面对人们对拼多多“低价策略”和“卖山寨品”的讨论与质疑,黄峥认为,淘宝经历过的苦难,拼多多一个都不会少。他强调,此前淘宝经过不信任、商户的打假与淘汰,拼多多也正在做,“历史不会厚待谁,每个时间段的阵痛都会经历”。
淘宝老路是什么,行业都清楚,那是一条以泪祛毒、以血醒天的路。这条路曾经不对,也一直不完美。为什么淘宝曾经“可以”走,而今天拼多多“不可以”走?因为淘宝曾经之路,并非仅仅影响着股东、创始人得失,也影响着万千消费者。中国整个社会已经为电子商务的早期粗放粗鲁粗暴的发展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和试错成本,才换来今天初具成效的社会治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基本良好局面。
社会并不需要拼多多再重复一遍这个代价巨大的道路,因为这十几年中国经济实践(电子商务)发展、总结、反思的各种努力与变革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出一条良性道路。
“以发展先求功名,再整治以求道义”,无论是满足所谓消费下沉或降级,还是故意混淆山寨(知识产权)与小微品牌差别,再或者面对所谓“反拼黑手”抗争,拼多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宣称以走老路作为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
需要说明的是,市场部分人士在讨论拼多多的时候,依旧借用了十几年前至今仍在使用的四个认知误区,首先是“假冒但不伪劣”。其次是知假买假的荒谬逻辑。在逻辑上,不只是拼多多,很多电商平台都说消费者知假买假,一个理由是正牌产品除去硬件成本,还有营销成本、研发成本、渠道成本,它的成本构成决定了一个苹果手机根本不可能售价只有几百元,所以一个消费者看到一个苹果手机卖几百元说明他知道这个是假货。知假买假看似是消费者的行为,但本质上恰恰打的是商家和平台的脸,说明它确实知道这个商品是假货是山寨。再次是平台“已尽努力”的推诿,关于电商平台责任和应尽义务一直都是一个存有争议的话题,是否要和商家同罪,或者只要撤货下架等等,尚需进一步讨论,但有一点,平台已尽义务,不代表到目前为止平台已尽全部义务,即便拼多多宣称下架了1070万件问题商品,拦截了4000万条侵权链接,人们依然可以在其平台上看到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山寨产品。平台义务,应以结果来论。四是“先发展以求功名,再整治以求道义”的强盗逻辑。在中国商业文化中,存在一种先获取利益再进行某种程度上的洗白的罪恶,不只是拼多多,很多上市公司也是如此。
总而言之,对于拼多多,需要它做出改善才能获得社会市场宽容相待的理由主要有三个:一是它确实存在对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大量侵害;二是它确实对诚信社会与信用造成巨大损害,它违背了最基本的社会诚信建设;三是它确实对社会福利与社会共识造成深刻损害,它对中国电商(包括数字经济)过去十几年发展探索所形成的制度、治理、监管的一系列成果与社会共识造成了损害。
我们曾经希望的和拼多多自己宣称的,都不是现在为了资本市场成功而不择手段、唯利是图和破坏社会共识、侵害主体权益的拼多多。这点实际上也说明,即便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互联网电商发展二十年,中国创新模式与创业企业家社会责任都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来源:小康杂志 文|马旗戟
(作者系国家广告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商务广告协会数字营销研究院院长,本文为本刊记者刘彦华对作者采访基础上整理而成)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拼多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