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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店、被罚接踵而至
庞大集团转型遇阵痛
如果资产负债率超过80%,则说明该公司资金较紧张。庞大集团的公告显示,2011年至2017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33%、85.89%、86.01%、81.9%、80.28%、81.52%、78.93%,平均超80%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又一次成为了汽车行业关注的焦点。
一周前,庞大集团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承认公司存在对被调查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错误。
近一个月前,庞大集团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外,几乎同段时间,为了回笼资金,庞大集团还拟转让旗下盈利较好的5家奔驰4S店。
昔日的经销商巨头,如今在一个月内先后曝光诸多负面消息。庞大集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因信披违规被处罚
5月17日,庞大集团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6月5日,庞大集团发布《回复公告》)称,针对上交所提出的关于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相关事项,庞大集团承认公司存在对被调查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错误,表示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相关规则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这并非庞大集团第一次被监管部门“揪住”。
早在5月16日,庞大集团和相关当事人也接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根据证监会调查显示,庞大集团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和15万元罚款。
证监会的上述行政处罚,在业内人士看来,将对庞大集团的品牌信誉度产生影响。
因“缺钱”抛售5家奔驰4S店?
在庞大集团及相关当事人被证监会处罚的前一天,即5月15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洛阳奔驰与广汇汽车签署《收购协议》,拟转让公司及洛阳奔驰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下属5家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款拟定为12.53亿元。这次交易预计带来6.16亿元收益。
根据公告,5家子公司分别为赤峰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奔驰”)、德州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奔驰”)、唐山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奔驰”)、邯郸市庞大乐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奔驰”)及济南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奔驰”)。
虽然庞大集团在公告中解释称,将上述子公司进行转让处置,旨在回笼资金,增加公司利润,对正常经营没有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但一时间坊间仍传出庞大“缺钱”的说法。
针对“庞大缺钱”之说,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就是正常的企业资产买卖”。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庞大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