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双11”前夕,绝味鸭脖在其天猫旗舰店上推出的一张预热海报引起热议。
海报上的一名女子着短裤,躺在床上带镣铐。该图片还配发文字称:鲜嫩多汁,想要吗?
当时立刻有很多网友表示,此举为带有诱导性的宣传方式,画面和措辞属于低俗的“开黄腔”,并在消费女性。
@年少轻狂:就不能正经做广告吗?消费女性也算创意?
@yeeee:刚刚吃过绝味鸭脖的人表示十分反胃!
@小女孩:恶俗!辣眼睛!这是公然“开黄腔”吗?
网友举报后,该海报被撤下,绝味鸭脖官方微博发出致歉信。
但时隔一日,绝味鸭脖官方微信再次推送低俗的广告文章:以大卫雕像隐私处打上马赛克为背景的图片,并配发了以夫妻、情侣口气暗示性行为的文字。
据微信页面显示,11月3日、8月8日发布的内容因“涉及低俗、性暗示或色情信息”被删除。
低俗营销难以根除?
商家打擦边球,待加强监管
据人民网、北京商报等媒体报道,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认为,低俗营销虽然可以博人眼球,但不一定会使销量增加,反而还会使品牌的客户流失。
若明确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可以按规定执法。但如果是打擦边球的营销方案,则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商定,给执法增加了难度。
据新《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第五十七条则规定,有发布“淫秽、色情”等禁止情形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绝味鸭脖多次运用低俗营销,问题在于相关法律、行业标准执行不严,商家多次打擦边球的行为也没有被及时制止,使得商家屡犯不改。面对这种营销方式,相关部门确定后应积极介入。
已构成侮辱妇女人格
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桂梅表示,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绝味鸭脖”通过天猫旗舰店发布的广告内容及之后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推出的广告,已然构成对妇女人格尊严的侮辱及侵害。
网友评论:营销应该有底线
@美美的小伙子:罚的好,拿这种低俗的东西打广告、博人眼球真的是很恶心了!
@用户56:低级趣味,抵制!
@Sio:为有关部门鼓掌!此举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wilc:可以考虑建立累计惩罚措施!
@云起:营销应该有下限!
@呆毛桃:有些恶性竞争,把市场弄得乱七八糟的,什么噱头都拿出来作为所谓的创意,该罚~
新闻多看点:“绝味食品”是家什么样的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休闲卤制食品行业的企业,为全国食品工业优秀龙头企业,其主要销售渠道采取加盟模式,目前全国门店近9000家,加盟商为3000余名,整个体系员工两万名。
对这事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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