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吃鸭脖子之类的食物,那你一定知道“绝味鸭脖”。
22日,湖南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因“双十一”期间涉嫌宣传不雅图片和发布不尊重女性广告,被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调查!
违反相关法规,被罚60万元!
22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此前子公司发布的网络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绝味食品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人民币60万元整。
该局认为,当事人两次在不同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网络广告图片媚俗,文字低俗,其内容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相关禁止性规定。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长沙绝味食品不雅广告作出的处罚决定书。长沙工商部门提供来源:澎湃新闻
涉事公司已道歉
对此,绝味食品表示,积极配合长沙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情况调查,接受工商部门对此事作出的处罚决定;重新梳理明确了公司广告设计和发布权限审核制度和流程,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广告宣传审核力度;免去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负责人职务,对营销公司电商团队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当季奖金处分。
致 歉 信
尊敬的消费者:
对于我公司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双11”销售广告文案内容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事件发生后公司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在积极配合广告监管机构调查的同时内部也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1、积极配合长沙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情况调查,诚恳接受工商部门对此事作出的处罚决定。
2、免去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负责人职务,对营销公司电商团队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当季奖金处分。
3、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全员进行深刻的检讨与反思。重新制定了公司对外广告宣传管理办法,严格明确公司广告设计和发布权限审核制度及流程,责任到人并明确追责制度。
4、组织公司管理层、营销部门全体员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觉意识、规范工作行为。
公司一直以来注重公众形象、遵纪守法、规范发展。我们将汲取本次事件的深刻教训。也愿意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指导。同时感谢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关注!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事件回顾:“绝味”曾连续发布低俗图文 共2页 [1] [2] 下一页 学者:绝味鸭脖被罚60万一点儿都不冤 绝味鸭脖发布低俗广告被罚60万元 任性吞苦果 绝味鸭脖低俗广告违反相关法规 公司被罚60万元 绝味鸭脖低俗广告玩过界 屡犯众怒被工商局盯上了 中国妇女报:吁请工商部门尽快查处绝味鸭脖恶俗广告 搜索更多: 绝味鸭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