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晚间,劳动报记者光顾了黄先生反映的这家门店。这是一家位于市中心的高档茶馆,茶馆设有多个包间。对于结账方式,一位当值客服向记者表示,支持微信、支付宝等付款方式,但未提及是否可用现金支付。“现金可以吗?”记者继续询问,“这个不方便,您最好还是用这些(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谢谢。”客服说。
之后,记者与该店店长取得了联系,询问是否拒绝接受现金。该店长向记者解释,该店并非完全不收现金,只是建议消费者不要以现金支付,若有客人只能以现金结算,我们的服务人员会先收下,向公司报备后,再行处理。
“更多还是从安全角度考虑,一方面肯定是担心收到难以甄别的假币。另一方面,原先为了便于资金周转、找零等需求,门店都会依据一定比例,准备足额的备用金,我们的资金存管压力不小。”该店长称。
消保委:单纯拒绝现金属于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拒收,目前就是商家不允许你用现金结算,否则交易无法达成。”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向记者明确,若商家只是单纯地不接受现金,且又不为消费者提供其他现金转换渠道,构成违法,这实际上是剥夺了消费者在支付环节的自由选择权,实质上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如去年7月,广东珠海某面馆,便因“谢绝现金”只接受手机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珠海支行认定为“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但仅就记者反映的禅溪茶馆、芮欧百货的做法,陶爱莲表示,从实际效果上,茶馆采用了服务人员代收、芮欧开设了现金充卡这两个现金“出口”,使得消费者的现金,最终还是实现了交易流通的目标,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不算“拒收”。
设置门槛过高无异于一种变相“拒收”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非现金支付已从以往的购买商品房、购买汽车等大额消费,逐步转向日常消费、小额支付领域。而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支付功能的日益强大,“无现金”支付或将成为趋势,可就现阶段而言,现金支付仍是受法律保护的交易习惯,且移动支付并非所有的消费人群都能适应。
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表示,从尊重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感角度看,商家通过增设现金使用环节或门槛,无形中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降低了消费者消费舒适度,若使用现金的门槛过高过繁,比如需下载APP、设置高额的金额起充点、捆绑一系列使用条件等,无异于一种变相“拒收”。“尽管可能目前坚持只能用现金消费的消费者比重不大(老年人或境外人士),但商铺也不能忽略掉这些人的感受。”吴冬说。
《人民币管理条例》是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在当初法律法规制定时,难以预见移动支付的流行,会对消费者的生活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在技术进步、消费者支付模式已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最广大消费者群体的利益,顾及他们的消费体验感,这需要企业,需要监管部门更多思考。
(来源:劳动报 高睿) 共2页 上一页 [1] [2] 芮欧百货“Réel Food芮食”实探 汇聚56个餐饮品牌 芮欧百货COOK&BOOK实探 经营模式有大不同 COOK&BOOK开业 上海芮欧百货体验业态终趋完善 走个性化艺术路线 上海芮欧百货启动橱窗计划 钟书阁上海市中心首家分店落户静安区芮欧百货 搜索更多: 芮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