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瑞典的家居零售巨头宜家,又一次与中国法律发生碰撞。9月18日,中国青年网(下称“中青网”)发布调查报道称,全部采用委托加工模式的宜家在产品外包装上不标注代工厂信息,属无视中国产品质量法行为。宜家官方回应称,委托加工关系中,受委托企业若不具备对外销售责任且无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可不标注。事实上,这种不标注生产商的现象广泛存在于家电、手机等多个行业,专家指出,这种做法有助于巩固品牌对代工厂的议价能力,增加品牌溢价。
标注不全涉嫌违法?
在中青网的一篇名为《宜家不标注代工厂信息无视产品质量法 被指伪亲民》的报道中提到,宜家商品在国内不标注代工厂的厂名厂址,涉嫌对国内消费者故意隐瞒信息,或违反《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中规定,标识应“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第三十六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宜家家居北京四元桥商场发现,宜家的标注方式确实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产品外包装在生产者及地址一栏均标注宜家瑞典有限公司,产地一栏却五花八门,如中国河北、中国浙江,一款水杯产地甚至标注为俄罗斯。
这种产地标注困惑源于宜家的委托加工模式,即宜家提供。在成为最重要的目标市场之前,中国首先是宜家最重要的“生产基地”。2016年财年,宜家在中国的采购额超过了25%。
一位宜家代工厂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宜家的产品外包装由宜家提供标准设计稿和成品,随后运送到代工厂,代工厂仅负责包装。宜家中国公关经理许丽德表示,目前中国地区与宜家合作的代理商已超过300家,其中绝大多数保持着11年以上的合作关系。不过,宜家也在增加自主生产的比例,7年前宜家在南通市希望大道1号自主投资的工厂,将在今年年底触及6000万欧元的产能极限。
当然,这种不标注生产商和产地详情的现象也并不限于宜家一家。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家居卖场看到,其他品牌也存在不标注产地生产商的现象,如一款名为“波乐台上式碗盆”的产品,在产品详情中标注了代理商为“乐家洁具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并标注代理商具体地址为“中国上海市漕溪北路396号汇智大厦503-505”,详细注明了电话、传真、服务电话和网址,但在产地一栏,却只写了“西班牙”。
宜家回应:谁担责标注谁
为何不标注详细的生产厂商信息?宜家家居四元桥商场库房工作人员回应北京商报记者称“不知道,可能保密”。此前,也有工作人员表示,“是怕有人找去仿造宜家的产品”。
许丽德给出的官方答复,“根据《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委托加工关系中,若受委托企业不具备对外销售责任,且无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应标明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这意味着,法律仅强制规定标注承担、且有能力承担质量责任问题的一方,是否标注生产商,可权宜决定。 共2页 [1] [2] 下一页 宜家不标代工厂涉嫌违法? 回应:谁担责标注谁 宜家不标注代工厂信息无视产品质量法 被指伪亲民 苹果效应!宜家ARkit应用本月登陆苹果商店 联想旗下佳沃收购一家为宜家、盒马提供半成品的公司 武汉第二个宜家购物中心将落户东湖 搜索更多: 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