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补偿追缴困难
对于目前处于大额业绩补偿时期的英达钢构,最终选择转让股权获得资金进行业绩补偿也是很有可能的。
2017年5月22日,深交所向斯太尔发去了年报事后审查问询函,深交所表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的江苏斯太尔2016年业绩承诺6.1亿元,实际实现业绩1.23亿元,业绩承诺缺口高达 4.87亿元,要求公司披露针对2016年业绩补偿协议履行所做的工作,是否按照变更后的业绩补偿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及时通知英达钢构”。
深交所之所以要如此追问斯太尔,主要原因是因为英达钢构在履行2014、2015 年业绩补偿承诺时都出现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如期履行承诺的情况,而目前斯太尔也没有公布公司追缴补偿的进展。
“我们5月12日已经向控股股东发去了要求在1个月内进行业绩补偿的函件了,对方有没有回复自己也不知道,公司董秘出差了”斯太尔董秘办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英达钢构持有的斯太尔股份1.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9%全部处于质押状态,这也加大了英达钢构的筹资难度。
深交所对江苏斯太尔的具体经营情况表示关注,要求斯太尔补充披露江苏斯太尔的2016 年审计报告。在2016年的业务中,江苏斯太尔通过和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许可事项实现收入1.88 亿元,但是改项业务的营业成本只有20万元。因为斯太尔年报中并没有把这项业务收入记为非经常性损益,而当初的业绩补偿承诺是建立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础上。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该项交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中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对外技术许可是否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如果不是经常性损益,则斯太尔控股股东业绩补偿额度将扩大。
因为江苏斯太尔业绩2016年又大幅没有达标,但是斯太尔报告期内并没有对标的公司进行商誉减值的计提,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2016年末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同时,评估机构又增加了对江苏斯太尔资产组合的估值,从2015年年报时的6.5亿元变为2016年年报时的10.28亿元,业绩承诺不达标,估值却逆势大幅增加58%,深交所要求斯太尔和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斯太尔的并购后遗症 盈利考核两年未达标 斯太尔业绩承诺未达标 25亿募资再遭质疑 搜索更多: 斯太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