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万科就是在钻一个漏洞。”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
在严跃进看来,虽然目前房地产市场的预售制度规定了包括万科等房企在项目预售方面必须到相关部门申领预售证,但没有规定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定期检查已售楼市是否具备预售许可。“所以,很多房企在预售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下,也不会到监管部门去磨嘴皮,而是擅自销售楼盘。”
那么,万科为何多次违规售房?
业内人士指出:“房企老大万科虽然盛名在外,但也难抵高销售目标的重压,在‘销售业绩’压力下,万科不惜自毁名誉而违法售房,这种做法无疑是竭泽而渔。”
严跃进告诉记者,诸如万科这样的房企之所以冒这样一个风险去售楼,无非是希望在短期内快速回笼资金,进而加快工程项目的节奏。
“对于购房者来说,很少有人去检查相关项目是否有预售许可证。”他进一步表示,即便真有较真的购房者,房企营销部门也完全可以拿假的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来搪塞。
律师:无证售房违法
记者注意到,2016年10月10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无预售许可的房屋,严禁买卖。
而全国各地房管局也曾三令五申强调:未取得预售许可就售房,是绝不允许的。“五证不全”就公开售房的楼盘一经查实,执法人员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开发商进行处罚。
周殷竹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出卖人(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购房者)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周殷竹强调,“若预售合同被认定无效,开发商应及时返还已收受的房款及订金,作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
那么,如果购房者买到“五证不全”的房子,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没有五证,正常来说开发商不能销售,购房者可以向房管局、规划局等职权部门举报并且要求解除合同,赔偿包括本金、利息、房屋增值部分损失。”周殷竹说。(国际金融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王石和万科败在了情商 万科换届宝能系资格争论再起 监管走势或成最大变量 万科一季度财报出炉 利润下降遭安邦大规模减持 万科董事会“超期服役” 诸多中小股东抛出股票 豪气!前万科副总裁初创公司拿下上海三林城市广场 搜索更多: 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