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旧伤未好,再添新伤。
3月18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一则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引发市场哗然。
“因你公司在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公告中,西南证券称收到了证监会发给其编号为深专调查通字2017194号的调查通知书。
受该消息影响,西南证券3月20日开市后,股价一度跌逾5%至6.51元。
不过,西南证券在该公告中并未提及具体涉案项目。但业内普遍认为西南证券被查与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一案有关。
“九好集团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是公然挑战市场底线的恶劣行为,西南证券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理应一并受到监管层严惩。”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法治周末记者说,“监管层对忽悠式重组行为坚决说‘不’,有利于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且有利于打击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变相操纵股价等的行为,逼退‘劣币’。西南证券被调查是咎由自取,希望监管层能够顶格处罚这个‘帮凶’。”
两度遭调查
据证监会官网公布信息显示,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2013年至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为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
九好集团通过上述种种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之目的。
由此,证监会认定,九好集团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前一周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将鞍重股份联手九好集团进行忽悠式重组一案作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有毒资产污染资本市场的重要案例进行了通报,并称监管层对主要责任人员进行了顶格处罚。
多位业内人士判断,西南证券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理应被调查。
所谓独立财务顾问指的是依据监管部门的许可,具有一定的核查、监督职能,防止上市公司董事、大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防止其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鞍重股份的公告显示,在重组过程中,西南证券出具了《重组预案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表》,表示对九好集团的主营业务、行业地位、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核查。
“九好集团通过恶劣手段,达到借壳上市之目的,损害了部分投资者的利益。如果此次被调查确实与九好集团的重组有关,那西南证券显然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中研普华研究员覃崇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实际上,这也并非西南证券首次被证监会调查。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西南证券公告发现,去年6月,西南证券同样收到证监会编号为深专调查通字2016975号的调查通知书,原因是“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对于遭查的原因,西南证券同样未在公告中言明,但多位业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其是受大有能源欺诈发行所累,其中或牵涉采矿权利益输送问题。
“西南证券一年内两度触犯监管规定的违规行为,主要原因在于证券公司对本身的职能、定位认识不清,加上在工作中监督管理不力造成的。”中研普华研究员覃崇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共2页 [1] [2] 下一页 西南证券遭查 奥马电器金融局存变数 西南证券踩雷 投行业务重创业绩受损 西南证券在港设立子公司遭股东质疑 兴业证券分红额占净利6成多 西南证券一毛不拔 国元证券西南证券去年业绩下滑 搜索更多: 西南证券 |